關於新加坡公司申報GST的問題

2020年05月17日   •   5301次閱讀

近期有客戶問到新加坡公司怎麼申請GST,給大家再簡單普及一下關於GST的信息。

首先看下新加坡稅務局官網關於GST的說明:

商品和服務稅(GST)是對商品進口(由新加坡海關徵收)以及新加坡幾乎所有商品和服務徵收的基礎廣泛的消費稅。 在其他國家/地區,GST被稱為增值稅或VAT。

綜上:在新加坡境內經營有業務會涉及到GST,如果是非新加坡本土經營的公司不涉及新加坡境內的業務,是不涉及到GST的。

根據新加坡的稅務條款,首先,交GST要向新加坡政府申請註冊,註冊後需要每個季度申報一次GST;

其次,新加坡當地業務營業額超過100萬新幣的企業才需要強制註冊GST;如果是在新加坡當地營業額低於100萬新幣,是可以自願決定是否申請。

通俗理解:GST消費稅是對商品和服務向消費者徵收的,企業一旦註冊了消費稅,就需要針對本地銷售徵收消費稅(稱為銷項稅output),收取後需要呈報給稅務局。同時企業的採購及開支也會產生消費稅(稱為進項稅Input)。

在符合條件的情況下,銷項大於進項,需要向稅務局繳納差額稅費;銷項小於進項,可以向稅務局申請差額退稅。

目前大部分客戶主要是從事外貿業務,不涉及到新加坡本地業務,都不需要申請GS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