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妻涉虐傭 全家列黑名單 借他人名義聘新女傭 雙雙判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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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1-12-19
Source: 獅城新聞

妻子涉虐傭導致一家人被列入人力部黑名單，商人「上訴」被拒後，找上生意夥伴代為聘請新女傭，妻子知情不報，兩人雙雙被判監。

這對夫妻是41歲的賽依德莫哈末和37歲的印度籍妻子莎巴·帕文，兩人育有兩個孩子。受害者是30歲的印尼女傭阿米娜。

男被告被控阻礙司法公正、教唆生意夥伴提供假資料以及未支付女傭的全額薪水，女被告被控阻礙司法公正，兩人原本選擇抗辯，中途認罪後分別被判監36周和三天。

案情披露，2014年11月4日，女被告涉虐待當時的女傭而被控上庭，案件最終以5000元（約1萬5000令吉）包括一張機票作為賠償而了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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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被告賽依德莫哈末步出法庭時用手遮臉。 

隔年5月4日，男被告收到一封信通知他們一家被列入人力部黑名單，直到2019年6月30日為止，都不能聘請女傭。男被告致函要求脫離黑名單，但被拒絕。

2018年中，人在香港的男被告聘請了女傭，隨後找上生意夥伴，勸服對方向人力部謊稱是女傭的僱主，成功取得原則性批准信（In-Principle Approval Letter），以及正式的工作準證。

女傭7月17日來新後就為被告夫婦打工，卻不知名義上的僱主其實是男被告的生意夥伴。

之後，女傭以為得跟著一起去香港，但她不願意，於是和另一陌生女傭提及此事，後者告知職總家庭傭工中心，進而驚動了人力部，人力部官員報警指收到虐傭案，才揭發整起事件。

下判後，男被告要求延期服刑，女被告先服刑，兩人的孩子才會有人照顧。

夫婦還各面對一項未給予女傭足夠休息的控狀，但法官判他們無事省釋，若控方一旦掌握罪證，仍可傳召被告出庭。

## 警方上門調查

商人當晚將女傭送回國



警方接獲通報上門調查，商人嚇壞當晚將女傭送回國。

前年1月24日，警員兩次到被告家找女傭，但被告堅稱屋內只有一家人，並沒有女傭，女被告也在場，目睹了過程。

警員首次上門時，男被告叫女傭躲在主人房的浴室里，隨後斥責對方給他添了大麻煩。

警員離開後，男被告深知已觸法，於是匆忙為女傭買了機票，讓她當晚返鄉，並支付了部分拖欠的1000元（ 約3000令吉）薪水。

## 商人試圖離境



商人被調查不願交出護照，事後還試圖離境。

經調查，警方和人力部發現被告一家才是女傭的「真僱主」，找對方問話時，男被告否認聘用或認識女傭，也不願交出護照，聲稱不會離開這裡，警方於是禁止兩人出鏡。

不過，男被告事後依然買了機票，試圖離開新加坡，結果在機場被攔下。

鑒於女傭不在新加坡，當局嚴厲警告夫婦，而女傭前年7月又來新時，才揭發兩人的罪行。

## 妻被迫知情不報



商人妻的律師求情稱，兩人是夫妻，得知實情卻騎虎難下，被迫知情不報。

被告夫婦聘請了不同的律師代表自己，男被告的律師求情稱，事發時在香港擔任顧問，和家人分居兩地，擔心妻孩沒人照顧，才會犯案。

女被告的律師則說，夫婦倆是經媒妁之言而結婚，來新後無工作，對丈夫的行為並不知情，直到警方找上門。

律師說，女被告當時才得知有不妥，但已騎虎難下，若舉報丈夫，對婚姻不利，對方還會怪罪自己，而且兩人是夫妻，曾宣誓患難與共，所以最後被逼隱瞞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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