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私人保安業修正法令將在5月1日生效,以更好地保護保安人員。
修正法令加重了蓄意騷擾、攻擊和蓄意傷害保安人員等行為的刑罰。例如,蓄意騷擾和威脅保安人員的人可被判坐牢長達12個月、罰款多達5000元或兩者兼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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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安人員受到防止騷擾法保護,違例者可被判入獄長達六個月、罰款5000元或兩者兼施。
另外,攻擊和暴力對待保安人員的人所面對的最高刑罰是監禁兩年、罰款7千500元或者兩者兼施。
刑事法典目前對這類犯罪的判罰是坐牢長達三個月、罰款高達1500元、或兩者兼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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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蓄意傷害保安人員的人面對的最高刑罰是入獄五年、罰款1萬元或兩者兼施。
目前在刑事法典下,違例者可被判監禁長達三年、罰款多達5000元或兩者兼施。
在這同時,私人保安業修正法令也取消了對於保安顧問的執照要求。這能鼓勵保安顧問加入合格保安代理協會和新加坡保安協會推出的保安顧問認證計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