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當鋪熟客變刀匪  遞紙條搶3.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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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1-09-05
Source: 獅城新聞

![當鋪熟客變刀匪  遞紙條搶3.5萬元 ](https://www.shicheng.news/images/image/1677/16771943.avif?1630761061)





「我只要錢不傷人！」男子從頭包到腳，裝成顧客上當鋪，遞字條、然後跨過展示櫃、亮刀搶走3萬多元財物。

這起搶劫案於周四（2日）下午約5時50分發生，地點是兀蘭31街第302座組屋樓下的盛興當鋪，警方在案發16小時後逮捕男子。

記者前晚走訪當鋪，女職員王女士（51歲）受訪繪述，男子當時戴著口罩，穿黑衣黑褲黑帽上門，她的女同事於是上前想提供服務，當時男子從展示櫃看中了兩條金鍊，還說算好價錢了。

「不過他接著又說錢不夠，要等朋友轉錢給他，於是坐在角落等候。」

不久後，黑衣男子稱要付錢，翻了翻包，卻是拿出一張字條，女同事看到字條被嚇壞，立刻打開身後的防盜門，進入櫃檯，沒想到男子竟然跨過展示櫃，拿了檯面上的兩條金飾，再跟著闖入櫃檯。

當時共有三女職員和男經理，女職員都嚇得躲進後方的辦公室，只剩下男經理陳先生（58歲），他心有餘悸的表示，男子進入櫃檯後，亮刀指向他，稱「我不想傷害人，拿錢給我」。

「我也怕，只好從抽屜拿出數疊50元的現金，交給他後，他才慢悠悠地離開，我就立刻按了警報器。」

警方接到報案後，通過現場取證及調閱閉路電視畫面，在16小時內將46歲男子逮捕歸案。警方昨午在記者會上表示，他們起獲了涉案字條，上面用中文字寫著：「不要叫，我只要錢。我身上有刀，我不想傷人」。

男子隨後搶走約2萬4400元現金，以及兩件價值1萬747元的金飾。

兀蘭警署、刑事偵查局、警方情報局、公共運輸保安指揮處及警察行動指揮中心的警員聯手展開調查，迅速確認其身份後，在三巴旺路一處住宅將他逮捕。

打搶前還攀交情 

男子曾買過千元金飾，打搶前還攀交情。

王女士透露，幾個月前，男子已曾兩三次上門，其中一次還買了金飾，價錢在千元以上。

她指出，男子那時購買時十分爽快，也沒多說什麼。

「他在打搶前，還和我說以前向我買過金，看起來真的不像壞人。」

她也說，由於男子也算是熟客，所以知道對方來自馬國。

昨早被控 涉其他案件 

男子昨早被控，庭上揭露，他也涉其他類似案件。根據控狀，被告是來自馬國的林呈祥（譯音），他面對一項持械搶劫控狀，觸犯刑事法典第392條文和第397條文（持械搶劫）。若罪名成立，可被判監禁2年至10年和鞭打至少12下。

被告昨早面無表情，穿著一件淺藍色的襯衫通過視訊面控。控方指出，被告涉及其他類似案件，獲得法官批准，將他還押兀蘭警署作進一步調查，期間可帶被告外出協助調查，案展本月10日過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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