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加坡十大通緝犯潛逃逾30年後認罪，已72歲被判監1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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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2-11-18
Source: 獅城新聞

周二（11月15日)，新加坡高庭審理了一起曾震驚新加坡的持槍搶劫大案。

罪犯陳松漢被新加坡警方列為十大要犯，在潛逃33年後，在72歲高齡得到法律制裁，獲刑18年。

41年前，31歲的陳松漢在湯申路上段的UOB分行外持槍搶劫，搶走一位香菸批發公司的女股東的9萬2000元巨款，並開槍打槍受害者腹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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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某為逃避刑罰潛逃至泰國，由於罪行惡劣，他被新加坡警方列為十大要犯。在潛泰期間，陳松漢因參與紅衫軍遊行而被捕和服刑。

在2013年6月4日在泰國刑滿獲釋，此時他已經63歲，6月6日被引渡回新加坡並關押。可是由於醫藥報告顯示陳松漢患有精神失常和初期失智症，他一直不能得到司法審判，只能被暫時關押，時至今日已經九年有餘。

這種情況在去年7月迎來轉機，在新一次的精神狀態檢測中，他被鑑定為精神正常。這就滿足了法律規定下的受審條件，新加坡高庭決定對他進行司法審判。

在法庭現場，陳對自己的罪行供認不諱，依照新加坡法律他被判刑期18年，考慮到被告已經被司法關押九年半，他要服刑到81歲。但因其在服刑期間表現良好，高庭認為其適合減刑標準，最後經過綜合考慮，判定被告陳松漢需要再服刑兩年後即可出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