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非禮女生判監打鞭 法官斥新大男生：用下半身思考 

URL: https://www.shicheng.news/zh-hant/v/2xPpK
Published: 2022-05-22
Source: 獅城新聞

新大男生凌晨在學習室非禮女生，被判坐牢10個月鞭打3下後上訴至高庭，高庭法官認為受害女生將被告的手拉開，見他露下體後沒做任何反應，顯然不願與他親熱，真相就如他在警方口供書中所承認，當時只是在「用下半身思考」，最後駁回上訴。

新加坡《新明日報》之前報道，案發時就讀新加坡管理大學的李彥儒（26歲）面對一項非禮罪名，指他在2019年1月8日清晨6時30分，在新大經濟與社會科學院大樓三樓學習室內，用下體磨蹭現年22歲女生的胸部。

他不認罪，法官在審訊後裁決，受害者當時在睡覺，無法給予同意，事後要求停止，但被告堅持繼續，表明被告是在滿足自己的慾望，判他坐牢10個月鞭打3下。被告不滿裁決，昨天針對罪成和刑罰上訴。

![非禮女生判監打鞭 法官斥新大男生：用下半身思考 ](https://www.shicheng.news/images/image/1697/16971508.avif?1653134405)





被告李彥儒的上訴遭駁回。（檔案照） 

被告代表律師表示，被告在案發前兩次摸了受害者的胸部，對受害者曝露下體長達5分鐘，由於受害者沒有反抗也沒有反應，被告因此認為對方同意讓他做出更親密的舉動。

律師也說，被告是初犯，因這起案件或無法大學畢業，求法官輕判，判被告坐牢坐牢最多6個月，無需打鞭。

審理上訴的高庭法官則指出，受害者在胸部被摸後，將被告的手拉開、見被告露下體後沒有做出任何反應、待被告嘗試強吻她時將頭轉開，這種種行為顯示受害者不同意與被告有更親密的行為。

被告也在錄口供時，承認受害者將他的手拉開後，決定一步一步來，顯示他也意識到對方多少有點不願意，而且被告在口供里也承認色慾薰心，並用下半身思考。

法官最後駁回上訴，並准許他處理學業及工作事宜後，於下周五開始服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