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性侵繼子7年不放手  還逼他跟女友分手 

URL: https://www.shicheng.news/zh-hant/v/2xYvR
Published: 2021-04-29
Source: 獅城新聞

（新加坡28日訊）男子被指非禮與性侵繼子長達7年，原本已開始「放過」繼子，直至看見後者結交女友，醋意大發並要求與繼子恢復性關係。但辯方反稱繼子「表錯情」，男子其實是對繼子的女友感興趣。

《聯合晚報》早前報道，一名54歲男子涉嫌在2007年至2014年之間性侵犯繼子，被控15項罪名，包括非禮、性侵、觸犯兒童與青少年法令，以及盯梢和恐嚇的罪名。

案件去年7月在高庭開審，控辯雙方昨天進行結案陳詞，法官將在5月4日下判。

![性侵繼子7年不放手  還逼他跟女友分手 ](https://www.shicheng.news/images/image/1667/16675813.avif?1619778740)





受害人自8歲起遭被告性侵，他起初沒意識到被告的行為犯法，直至15歲時才認為不妥，決定不再和被告有性關係。（示意圖） 

審訊揭露，受害人目前21歲，父母親在他兒時就離異，母親在2007年6月，即兒子8歲時改嫁給被告。母親白天得工作，受害人大多時候由被告照顧。

控方指被告在2007年至2014年之間性侵犯受害人，最初是猥褻和非禮繼子，到後來則性侵對方。被告在2015年停止伸出狼爪，受害人之後也開始結交女友，並帶她見家長。

根據受害人的說法，被告不滿他拍拖，並且要求恢復兩人的性關係，否則就會找繼子女友的「麻煩」。被告也不斷發手機簡訊騷擾女友，威脅女友離開繼子，甚至到女友所住的組屋樓下等候兩人。受害人最終忍無可忍，在2016年初上警局報案，揭發被告的性侵犯行徑。

辯方則駁斥，被告沒有性侵繼子，更沒有為繼子吃醋。被告確實曾發簡訊給繼子的女友，但那是因為被告對後者感興趣，簡訊中也給予女友親昵的稱呼如「寶貝」。

辯方也指受害人的說辭不可靠，所給的口供與庭上證詞有許多不一致的地方，例如連被告到底是在哪一年停止犯案也說不清楚。

法官聽了控辯雙方的結案陳詞後，決定展期下判。為保護受害人，法庭諭令媒體不准報道任何可泄露受害人身份的資料，包括被告的名字。

控方指受害人沒必要編造「故事」來誣賴被告，他在庭上憶述受害過程時也顯得情緒激動。

控方周二在結案陳詞中駁斥受害人說辭不可靠的指控。控方指出，受害人所描述的經歷有一定的「情節」，包括被告如何在得知他結交女友後，開始不斷騷擾女友，其他證人也能支持被告的說辭。

控方強調，受害人沒有誣陷被告的理由，並且是一名可靠的證人。他在庭上供證時一度落淚和情緒激動，促使法官決定休庭，給受害人一些時間冷靜下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