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公司註冊小知識】新加坡公司收到海外收入,納稅嗎?看這裡

2022年02月16日   •   2萬次閱讀

來到新加坡註冊公司,無論是企業主還是企業高管都會想要了解新加坡的稅務知識,今天,您就和我們一起了解【外國收入的稅收減免】政策。

外國收入是指來自新加坡以外的收入。

一般而言,此類收入在匯入新加坡並在新加坡收到時應在新加坡徵稅。如果外國收入來自在新加坡進行的貿易或業務,無論是否在新加坡收到,都應在應計後在新加坡徵稅。

在許多情況下,外國收入被徵稅兩次——一次在外國司法管轄區,第二次在新加坡。

新加坡稅務居民可以享受稅收減免,以減輕雙重徵稅帶來的壓力,例如:

對源自與新加坡簽訂避免雙重徵稅協議 (DTA) 的司法管轄區的特定外國收入徵收的免稅或減稅。

避免雙重徵稅協議 (DTA)是新加坡與另一個司法管轄區(即 DTA 合作夥伴)之間的協議。它用於減輕另一司法管轄區居民在一個司法管轄區賺取的收入的雙重徵稅。

大家注意,只有新加坡稅務居民和 DTA 合作夥伴的稅務居民才能享受 DTA 的好處。

根據 1947 所得稅法第 13(8) 條對特定的外國來源收入免稅,例如來自外國的股息、外國分支機構利潤和來自外國的服務收入。

外國稅收抵免在外國司法管轄區繳納的稅款與新加坡應繳納的相同收入稅款相抵。

新加坡稅務居民公司可對匯入新加坡的特定外國收入享受免稅。

特定境外收入的範圍

海外收入是指並非來自在新加坡進行的貿易或業務的外國收入。

3類指定的外國來源收入是:

海外股息

國外分公司利潤

境外服務收入

免稅資格條件

根據 1947 所得稅法第 13(9) 條,當滿足以下三個條件時,公司可以免稅:

外國收入已在其收到的外國司法管轄區徵稅(稱為「徵稅」條件)。對外國收入徵稅的稅率可能與總體稅率不同;

在新加坡收到外國收入時,收入來自的外國司法管轄區的最高企業所得稅稅率(即外國總體稅率條件)至少為 15%;和

所得稅審計長認為免稅對新加坡稅務居民公司有利。

「需繳稅」條件

為滿足此條件,在新加坡收到的指定外國收入必須在收到收入的外國/地區繳納稅款。

對於外國來源的股息

就本「須繳稅」條件而言,在新加坡收到的外國來源股息已支付或應付的稅款包括:

股息稅,即來源國/地區對股息徵收的所得稅

基礎稅,即支付股息的公司就支付股息的收入支付或應付的所得稅

至少 15% 的外國基準稅率」條件

股息被視為來自支付股息公司的稅務居民所在的司法管轄區。如果支付股息的公司是非新加坡稅務居民,則股息被視為來自國外。外國來源的股息可由在一個司法管轄區(例如香港)的證券交易所上市但屬於另一個司法管轄區(例如百慕達)的稅務居民支付。因此,不能假定派息公司的上市司法管轄區是股息的來源地。如果支付股息的公司是在其上市司法管轄區以外成立的,除非有事實證明,否則新加坡所得稅審計長可以將股息視為並非來源於上市司法管轄區。在這種情況下,如果支付股息的公司所在司法管轄區的總稅率低於 15%,則認為不滿足「總稅率條件」。

與國外收入相關的費用

所有在新加坡獲得的符合免稅條件的外國來源收入所產生的所有費用都必須從該外國來源收入中扣除。這些費用不能從任何其他應稅收入中扣除。

如何申請免稅

要享受免稅,您必須在您的新加坡企業所得稅申報表(表格 C)中提供以下信息:

所得收入的性質和金額

獲得收入的司法管轄區

外國司法管轄區的標題稅率

確認已在收到收入的司法管轄區繳納了外國稅款。這是為了滿足「應納稅」的條件

外國稅收抵免

公司可以針對在外國司法管轄區繳納的稅款,針對相同收入的新加坡應繳稅款申請外國稅收抵免。

新加坡企業所得稅的稅率為多少?

新加坡企業所得稅的稅率為17%,無論是外資企業還是新加坡本土企業的子公司,都可以享受一定額度的稅收減免。

股東分紅在新加坡法律體系內是豁免徵稅的。

其實,新加坡的稅收體制並不是吸引國際企業來新加坡落戶的主要考量,新加坡的互聯互通性,法律體系健全,人才儲備水平高,以及在東協和世界市場的地位,也是大家選擇新加坡的理由。

新加坡有著非常蓬勃的商業生態,來新加坡設立總部,發展國際市場,是絕佳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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