撞倒母女卻沒電召救護車 送餐員被判坐牢五個月吊照五年

圖:谷歌地圖
一名送餐員在勿洛一帶的斑馬線撞倒一對母女,導致九歲女童重傷,卻沒有幫忙電召救護車就離開,結果被判坐牢五個月,吊銷被執照五年。
46歲的被告Sheik Salim對兩項疏忽駕駛導致他人嚴重受傷的控狀認罪,法官下判時將其他三項相關控狀也考慮在內。
案情顯示,被告去年4月18日晚上大約8點20分,開車從勿洛北通道駛入通往勿洛北1道的支路時,撞上正在過斑馬線的37歲婦女和她的女兒。
副檢控官說,被告在撞上這對母女前完全沒有放慢車速。
法庭文件和相關視頻顯示,被告在案發後下車協助將兩名傷者移到馬路旁。不過,儘管受輕傷的婦女要求他幫忙電召救護車,他卻沒有這樣做,反而開車離開,去完成送餐任務。車禍導致女童外傷性腦損傷,需要動手術。
被告的辯護律師說,她的當事人當時把手機留在車裡,所以交代一名路人電召救護車。當他完成送餐任務回返案發現場時,這對母女已經離開。律師也說,她的當事人並不知道發生車禍後,不可以離開案發現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