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賄賂獅城陸交局前高官15萬 · 兩韓籍高層各監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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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1-05-20
Source: 獅城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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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左起）金楊圭，羅成英，陳旭光。（檔案照）

（新加坡19日訊）聲稱陸交局前副總署長符永泰以家人急需錢醫病為由頻頻借錢，韓國承包商的兩名高層以貸款給他的方式向符永泰行賄5萬新元（約15萬令吉）。法官下判時訓斥兩人確實從中獲益，不只是出於好心才借錢給對方，因此判他們各坐牢8個月。

《聯合早報》報道，兩名韓國籍被告是金楊圭（52歲，項目總監）和羅成英（49歲，項目經理），他們各面對兩項牴觸防止貪污法令的控狀，在認罪後今早被判刑。

兩人案發時隸屬建築公司「大宇建設」，公司在2014年以4億4100萬元標得史蒂芬地鐵站的建造工程項目，並交給兩人負責，兩人定期向陸交局前副總署長符永泰彙報工程詳情。

羅成英聲稱符永泰自2018年6月至7月開始多次向他借錢。金楊圭深知會觸法和違反公司條例，起初強烈反對，但兩人為了避免得罪符永泰，並希望未來可以繼續合作，因此答應對方要求，由羅成英借5萬元給對方。

## 答應會還錢最終卻沒償還



原本符永泰答應會還錢，但最終卻沒償還。他後來幫兩人向到來工地檢查的陸交局人員說好話，並透露機密內容給兩人作為補償。

律師代為求情表示，符永泰曾指家人急需錢醫病，兩人是出於好意才答應借錢，事後不僅沒有取回錢，也沒從中獲得金錢上的利益或合作項目，懇請法官判他們罰款或短期監禁。

法官下判時同意控方立場，指雖然兩人沒有主動賄賂符永泰，但兩人最終仍同意對方要求而借出5萬元，兩人過後也確實從中獲益，對其他競爭者帶來不利，加上因涉及政府機構，引起公眾不安，顯然兩人罪責不輕，因此判兩人各坐牢8個月。

符永泰也被控36項控狀，指他在2014年到2019年期間受賄約124萬元（約372萬令吉）。他的案件將在本月27日進行審前會議。

## 分包商董事不滿判刑上訴



分包商董事假造「虛擬」工程並偽造發票，讓承包商用「虛擬」工程的錢來行賄符永泰，他今早被判坐牢10周，他不滿被判坐牢，提出上訴。

被告陳旭光（54歲）是分包商Tong Sheng Construction &amp; Trading有限公司的董事，他面對兩項偽造文件的控狀。他認罪後，今早被判刑。

該公司案發時負責合樂（Havelock）地鐵站的建築項目，被告在2018年按照承包商中鐵隧道集團（China Railway Tunnel Group）的項目總監和副項目總監的要求，設「虛擬」工程並偽造發票，營造兩家公司合作另一項工程的假象，實際上中鐵隧道集團暗地裡行賄符永泰22萬元（約66萬令吉）。

中鐵隧道集團事後也被控上法庭，案件另外審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