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國會前天(9日)三讀通過《詐騙(應對措施)及其他事務法案》,加強我國打擊詐騙的應對能力。
議員們關心的課題包括,警方行使新權限的門檻,銀行戶頭被屏蔽或受限者的上訴渠道,以及如何保障他們的基本生活需要等提出疑問。
多名議員辯論法案時擔心,如果無辜人士的銀行戶頭被屏蔽或受限,將影響他們的日常生活或生計,當局能否加快處理上訴。
內政部高級政務部長吳培銘在總結辯論時強調,當局會確保受影響人士可以繼續提取日常生活所需的資金。
「在服務限制令下,受到銀行服務限制的人,仍可親自到銀行櫃檯辦理交易。我們只會限制他們使用網上銀行,手機銀行或提款機等自助銀行服務,因為這些服務較容易被詐騙分子利用。」
吳培銘指出如果戶頭遭到屏蔽,當事人也可向警方申請提取資金,應付日常開銷、水電費和租金等必要支出。
警方將根據個別情況評估申請。當局也會公平和儘快處理上訴,並在相關措施實施前,公布上訴機制和處理時間等詳情。
也有議員詢問,如果個人資料通過全國詐騙名單分享給服務供應商,當事人是否會接獲通知。
吳培銘回應時說,「我們不會通知有關人士,他們的資料已分享給服務供應商。這麼做可能適得其反,讓詐騙分子和錢騾提前得知,他們的犯罪活動已經被發現。」
吳培銘也指出,這項法案有助於政府更迅速、主動和果斷地打擊詐騙。
不過他強調,單靠政府的力量並不足夠,服務供應商必須加強保護平台和用戶,而公眾也須保持警惕。
吳培銘說如果各方攜手合作,詐騙者將無路可走,能使用的工具更少,這樣就能降低人們受騙的幾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