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訊)兩年內性侵7名年齡介於13歲至16歲少女,甚至還恐嚇散播不雅視頻,暴力強迫少女妥協,21歲青年周一早上被判坐牢14年以及鞭打15下。
被告干案時年齡介於15歲到17歲之間。根據兒童與青少年法令,媒體不得報導任何可泄露未滿18歲者的身份資料。
他共面對38項控狀,包括性侵、強姦、非禮、持危險武器蓄意傷人、糾眾鬧事等。他昨早承認其中9項控狀,餘項交由法官下判時納入考量。
主控官指出,被告於2020年11月到2022年12月犯下罪行,受害人共9名少女,年齡介於13歲到16歲。當中,有7人被迫與被告發生關係,另兩人則因遭被告恐嚇說會散播他們的不雅視頻或照片,最終妥協。
被告一般通過學校、共同朋友,或社交媒體與這些受害人結識,邀她們出來見面,帶她們到家中、殘疾人士廁所或樓梯間,再對她們下手。

被告強迫受害人與自己發生關係。(示意圖)
高庭法官指被告犯下的罪行的數量和種類令人感到不安。
被告代表律師指,被告還押期間已有所改變,應給予機會。
控方則說,被告曾有過多次機會,始終沒有改過,還多次在保釋期間一再犯罪,應當嚴懲。
高庭法官迪達星吉爾下判時說,被告的犯案記錄顯示他無視法律,犯下的罪行數量與涉及多種類別也令人感到不安。
雖然被告被診斷出患有持續性抑鬱症,但與他犯罪行為毫無關聯,最終判他坐牢14年以及鞭打15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