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偷賣客戶保時捷名車　泰國當屋主一年後返獅城被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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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4-07-25
Source: 獅城新聞

![偷賣客戶保時捷名車　泰國當屋主一年後返獅城被捕](https://www.shicheng.news/images/image/1748/17483428.avif?0)





（新加坡訊）車行銷售員謊稱要幫瑞士客戶駕保時捷名車去維修，卻暗地裡偷偷以低價將名車轉賣併火速飛往泰國購買房子，在泰國爽當屋主一年多後回返新加坡，隨即被捕，昨早連同其他罪名共被判坐牢兩年一個月。

根據法庭文件，40歲的林偉泉（譯音)共面對7項失信和欺騙等罪狀，控方以其中4項加以提控，餘項則交由法官下判時一併考慮。

案情顯示，39歲的瑞士男子於2016年在新加坡購買了一輛二手保時捷名車，被告當時是車行的銷售人員，協助男子處理買車事宜，事後也積極做好售後服務，包括為男子更新車險、送車去維修等，深得男子的信任。

2017年11月，男子發現車子的車頭燈損壞，致電被告請他幫忙送維修。這次，被告謊稱要給他一些免費的維修配套，但需要他的個人證件進行轉名手續。男子答應後。被告當晚直接聯絡一家二手車行，談妥以5萬餘新元的價格賤賣保時捷名車，該輛名車當時的價值約7萬531新元。

隔天，被告依約開走男子放有他證件的保時捷名車，之後迅速帶著他的證件到陸路交通管理局提交車子轉讓手續申請，利用男子的證件騙倒工作人員取得交易密碼。之後，他把車開到二手車行，把車交給車行，當場獲得一張5萬3454新元的的支票。

支票到手後，被告更快速兌現取出所有款項，帶著巨款立刻搭乘德士到樟宜機場坐上前往曼谷的飛機，並在當地購買一間房子。

被告在曼谷生活了超過一年半後，2019年7月25日回返新加坡，立即被逮捕。他之後原本應在2019年10月1日認罪，但卻棄保潛逃，法庭最終向他發出通緝令。警方最後在今年3月25日將他逮捕。

被告匿藏期間，2022年7月份發現姐夫將皮包留在家中，就利用他的身份申請當Grab私召車司機。

之後，他也利用自己是用戶的關係欺騙Grab，申請先買後付的方式，購買價值8314新元的的手機等產品，然後從他的載客費用扣除相關費用。他也申請了約8000新元的的貸款，最終只償還了Grab約6000多新元的的款項，剩餘的9557新元的和保時捷轎車的款項，則至今沒有作出任何賠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