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府不接受李顯揚上訴   李光耀故居列為國家古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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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5-12-13
Source: 獅城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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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在《2009年古蹟保存法令》下發出保存令，將歐思禮路38號列為國家古蹟。

（新加坡訊）已故建國總理李光耀的故居歐思禮路38號即日起被列為國家古蹟，政府接下來將徵收這幅地段作為公共空間，包括僅保留房子的部分建築架構或完全拆除，改建為歷史遺產公園。

文化、社區及青年部和國家文物局發布聯合文告說，文化、社區及青年部代部長梁振偉在參考古蹟與遺址保存諮詢委員會（PSM）的評估，以及國家文物局的建議後，在《2009年古蹟保存法令》下發出保存令，將歐思禮路38號列為國家古蹟。

保存令（Preservation Order）昨日下午在新加坡政府憲報上發布。保存令於本月13日生效。

文告說，梁振偉的決定也考慮李光耀小兒子李顯揚上個月17日提交給總理公署和國家文物局的反對信函。

國家文物局根據《古蹟保存法令》下的既定程序，審閱了李顯揚的信函，並維持當局的建議，認為歐思禮路38號具歷史意義和國家重要性，值得被保留為國家古蹟。

在決策過程中，梁振偉注意到李顯揚的反對信並沒有挑戰這個地點的歷史意義或對國家的重要性，以及確認潛在國家古蹟的評估過程。李顯揚也沒有對古蹟與遺址保存諮詢委員會關於歐思禮路38號具備保留價值的評估提出異議。

隨著保存令的頒布，政府打算收購歐思禮路38號，以便對相關地點進行保護與保存。這意味著，有關地點不能被重新發展為住宅、商業或其他私人用途。完成收購後，有關當局將評估相關建築物和結構的狀況，並進行詳細研究以決定下一步的行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