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偷老僱主7件金飾去典當 女傭判監4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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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5-01-02
Source: 獅城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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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傭偷女僱主的金項鍊、金手鍊等七件首飾拿去典當換錢。 （早報網檔案示意圖） 

（新加坡訊）七旬婦女發現金飾不翼而飛，質問女傭對方卻矢口否認，直到婦女說要報警，女傭才哭著承認自己偷走7件金飾去典當。如今女傭被判坐牢4個月。

《新明日報》報道，被告是來自印尼的女傭伊娜瓦蒂（Ernawati，39歲），面對兩項偷竊罪，她承認其中一項，另一項交由法官下判時納入考量。受害人是被告的女僱主（72歲），雇用被告已有5年。

案情顯示，去年11月5日上午10時許，女僱主因發現抽屜里的金飾不見，於是質問被告。被告一開始矢口否認，但當僱主說要報警時，她才痛哭流淚，承認自己偷走僱主的7件金飾去典當。

調查揭露，去年2月，被告在做家務時，發現僱主的一件外套里，藏有她房裡上鎖抽屜的鑰匙。被告拿著鑰匙打開了抽屜，見裡面裝有各式各樣的首飾，便萌生偷竊的念頭。

她當下拿走一條金項鍊放進自己的房裡，直到3月22日才找朋友幫忙當掉。典當金項鍊得到850元，被告給了朋友100元答謝她，其餘的都匯回鄉給家人，但家人卻稱不夠讓兄弟買摩托車。

於是，被告再次行竊，在5月10日到7月25日之間，分4次偷走了另外6件金飾，包括金手鍊、金鐲子、金戒指等，加上第一次偷走的金項鍊，總價值約9615元。

被告承認偷竊，並把金首飾都當了，得到的現金都用於個人開銷以及匯回鄉給家人。

被告求情時說，她的母親生病，自己很久沒有回家，被捕後也沒能和家人聯繫。她說自己是家中唯一的經濟支柱，懇求法官從輕發落。

法官最終判她坐牢4個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