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改裝摩托車排氣管 修車廠老闆被判監

2025/07/12   •   1386閱
新加坡男子因非法改裝摩托車排氣管獲刑!48歲修車廠老闆唐永順被判監禁六天及罰款1萬1000新元,成為本地首例因非法改裝排氣管獲刑的案例。文章詳細介紹了該男子未經批准擅自安裝改裝排氣管的行為,以及陸路交通管理局(LTA)對排氣管改裝的嚴格要求和審批流程。了解更多關於非法改裝排氣管的法律法規及後果。

一張摩托車的照片。(圖: Instagram/@jekillandhyde_lioncity)

一名48歲修車廠老闆因非法改裝三輛摩托車排氣管,被判監禁六天及罰款1萬1000新元。這是本地首宗因非法改裝排氣管而獲刑的案件。

新傳媒英文新聞網CNA報道稱,前天(10日)被判刑的被告Tang Yong Shun,於2020年3月9日向陸路交通管理局申請,擬作為「Dr Jekill and Mr Hyde」品牌排氣管的官方經銷商,在本地銷售和安裝相關產品。

當局一年後批准申請,並附加多項條件,包括須為每款排氣管申請專屬車輛配件批准代碼(VAAC),以確保產品符合國際排放與噪音標準,並適用於特定車型,不會影響原有的排放與噪音表現。

只有在獲得批准代碼後,相關排氣管才可合法使用。

為三輛摩托車安裝未經批准排氣管

然而,被告未取得所需批准,擅自為三輛摩托車安裝未經批准的排氣管。

2021年10月11日,執法人員發現一輛摩托車安裝了DE44B型號排氣管。事發時,陸路交通管理局仍在審查Tang公司作為品牌代理的申請。該型號排氣管未獲LTA認證,亦無VAAC代碼,而被告已對車主開價4200新元,並收取至少一半費用。

2021年5月10日,執法人員發現一輛安裝DE43E型號排氣管的摩托車。被告明知未經批准,仍告知車主可上路使用,並收取4300新元。

該型號的VAAC代碼於2021年9月16日才獲得批准。

2022年11月25日,執法人員再次發現一輛安裝了DE04A型號排氣管的摩托車。被告同樣稱向車主稱該排氣管可合法上路,但實未獲得該型號的VAAC代碼,還收取了3700新元。

及時獲取本站更新:

設為 Google 偏好來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