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人因觸犯各種交通條例 昨天被控

示意圖:法庭。(圖:iStock)
11名男女因為觸犯各種交通條例,昨天(27日)被控上法庭。
警方發表文告說,其中,九名年齡介於24歲到42歲的男子因為沒有駕照和購買保險開車上路被控。兩名年齡分別為25歲和27歲的女子則因為允許他人在沒有駕照和保險的情況下讓車子上路而被控。
在沒有有效駕照的情況下駕駛或允許他人駕駛車輛的罪名如果成立,初犯者將面對高達1萬元的罰款,或最長三年監禁,或兩者兼施。重犯者的刑法將加倍,車輛也可能被沒收。
使用或允許他人駕駛沒有投保的汽車罪名成立,被告將面對高達1000元的罰款,或坐牢最長三個月,或兩者兼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