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人因觸犯各種交通條例 昨天被控

2024/03/28   •   3897閱
11名男女因觸犯交通條例被控上法庭,涉及無駕照、未購買保險開車以及允許他人駕駛等行為。無證駕駛或允許他人駕駛的處罰較重,可面臨高額罰款甚至監禁。未投保車輛也可能被沒收。了解交通違法行為的法律後果,避免高額罰款和法律風險。

11人因觸犯各種交通條例 昨天被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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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意圖:法庭。(圖:iStock)

11名男女因為觸犯各種交通條例,昨天(27日)被控上法庭。

警方發表文告說,其中,九名年齡介於24歲到42歲的男子因為沒有駕照和購買保險開車上路被控。兩名年齡分別為25歲和27歲的女子則因為允許他人在沒有駕照和保險的情況下讓車子上路而被控。

在沒有有效駕照的情況下駕駛或允許他人駕駛車輛的罪名如果成立,初犯者將面對高達1萬元的罰款,或最長三年監禁,或兩者兼施。重犯者的刑法將加倍,車輛也可能被沒收。

使用或允許他人駕駛沒有投保的汽車罪名成立,被告將面對高達1000元的罰款,或坐牢最長三個月,或兩者兼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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