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按摩場所整治行動後 七人被立案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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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6-02-13
Source: 獅城新聞

![按摩場所整治行動後 七人被立案調查](https://www.shicheng.news/images/image/1780/17802555.avif?0)





2026年2月12日，警方在人民公園大廈、人民公園中心以及賽阿威路展開執法行動，共調查七名年齡介於32至43歲的女性，她們涉嫌違反《1990年外勞僱傭法令》和《1961年婦女憲章》中的多項罪名。

此次行動由中央警區警員執行，共突擊檢查了十家按摩院。其中九家在沒有有效執照的情況下營業，涉嫌違反《2017年按摩院法令》，目前正接受調查。在這九家無證按摩院中，有五家被發現涉及風化活動。

有關各項罪名的詳細內容，請參閱**附件A**；執法行動現場照片，請參閱**附件B**。

此次執法行動是中央警區打擊市鎮內非法活動的持續舉措之一。警方將繼續對按摩院進行定期巡查，並採取嚴格執法措施，堅決遏制非法活動。

中央警區指揮官、副助理警察總監王強輝表示：「這些非法經營行為嚴重損害了合法商家的利益。我們絕不允許此類違法行為滋生蔓延，將堅決採取震懾性執法行動。所有商家必須守法經營，否則將面臨嚴厲處罰。公眾若發現任何可疑活動，請立即向警方舉報。」

 **附件A**

罪名詳情

《1990年外勞僱傭法令》

根據該法令第5(2)條，持無效工作準證工作的行為，可處以最高2萬新元的罰款，或最長兩年監禁，或兩者並罰。

《1961年婦女憲章》

根據該憲章第147(1)條，經營、管理或協助管理賣淫場所的行為，可處以最高10萬新元的罰款，或最長五年監禁，或兩者並罰。

《2017年按摩院法令》

根據該法令第5(1)條，在無執照的情況下經營按摩院服務，可處以最高1萬新元的罰款，或最長兩年監禁，或兩者並罰。

 **附件B**

執法行動照片

**中央警區警員在執法行動中進行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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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共事務處

新加坡警察部隊 

2026年2月13日 下午3: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