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多部門聯合整治「問題摩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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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5-10-24
Source: 獅城新聞

![多部門聯合整治「問題摩友」](https://www.shicheng.news/images/image/1780/17801780.avif?0)





2025年10月14日，新加坡交通警察局（TP）聯合國家環境局（NEA）及陸路交通管理局（LTA），在大士檢查站開展了一次多部門聯合執法行動，嚴查違規摩托車駕駛行為。

在此次行動中，警方共截查約300名摩托車駕駛者。其中有12人因涉嫌違反《1961年道路交通法》第35(1)條，無有效駕駛執照駕駛車輛，以及違反《1960年機動車（第三方風險與賠償）法》第3(1)條，駕駛未投保的機動車輛，年齡介於20至49歲之間，已被逮捕。國家環境局針對車輛排放黑煙及噪音過大的違法行為，共發出83張罰單。陸路交通管理局則針對車牌展示不當的違法行為，發出67張罰單。相關交通違法處罰詳情，請參閱**附件A**；執法現場照片，請參閱**附件B**。

所有進入新加坡的駕駛者，包括駕駛或乘坐境外註冊車輛者，均須遵守新加坡交通法規及車輛管理規定。違規者將面臨相應處罰，境外註冊車輛更可能被拒絕入境。

交通警察局提醒所有摩托車駕駛者，務必遵守交通法規，養成安全騎行習慣。由於摩托車駕駛者及乘客在道路上相對脆弱，更應提高警覺。警方也呼籲所有道路使用者共同維護交通安全，彼此照應，踐行良好的道路安全意識。

**附件A**

**交通違法行為處罰詳情**

**交通警察局（TP）**

根據《1961年道路交通法》第35(1)條，無有效駕駛執照駕駛車輛，最高可被處以1萬新元罰款，或最高三年監禁，或兩者並罰。累犯者最高可被處以2萬新元罰款，或最高六年監禁，或兩者並罰，且車輛可能被沒收。

根據《1960年機動車（第三方風險與賠償）法》第3(1)條，駕駛未投保的機動車輛，最高可被處以1,000新元罰款，或最高三個月監禁，或兩者並罰。

**國家環境局（NEA）**

根據《環境保護與管理（車輛排放）條例》，駕駛排放黑煙或噪音過大的機動車輛，初犯最高可被處以2,000新元罰款；再犯或屢犯者，最高可被處以5,000新元罰款。

**陸路交通管理局（LTA）**

展示不當車牌，最高可被處以不超過1,000新元罰款，或最高三個月監禁，或兩者並罰。累犯者最高可被處以2,000新元罰款，或最高六個月監禁，或兩者並罰。

**附件B**

**執法行動現場照片**

摩托車駕駛者排隊接受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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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警察人員正在對摩托車駕駛者進行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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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環境局人員正在對一輛摩托車進行噪音檢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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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路交通管理局人員正在對一名摩托車駕駛者進行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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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環境局人員正在對一輛摩托車進行噪音檢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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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共事務處

新加坡警察部隊 

2025年10月24日 上午9時45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