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他拿印尼護照入新加坡，竟因拒服兵役被判刑三年！

URL: https://www.shicheng.news/zh-hant/v/3Elev
Published: 2026-03-24
Source: 獅城新聞

![他拿印尼護照入新加坡，竟因拒服兵役被判刑三年！](https://www.shicheng.news/images/image/1782/17826613.avif?0)





新加坡：一名47歲的男子，出生在新加坡卻擁有印尼國籍，因拒絕履行新加坡國民服役（NS）義務，被法院正式定罪。此人名為姚志海（Edmond Yao Zhi Hai），其案件牽涉跨國身份、法律衝突與政府信任危機，引發社會廣泛熱議。

**出生即雙國籍，卻從未持有新加坡護照**

姚志海1978年出生於新加坡，母親為新加坡公民，父親為印尼人。出生後不久，父母在印尼駐新大使館登記了他的出生證明，名字登記為「Edmond Jauw Ming Siang」，並於1979年成功獲得印尼國籍。1983年10月，他拿到第一本印尼護照，此後從未申請或持有新加坡護照。

同年11月，父母攜其印尼護照前往新加坡移民與關卡局（ICA），明確告知兒子為印尼公民。ICA在護照上手寫備註確認此事。

1986年3月，母親簽署法定聲明，稱姚志海為新加坡公民，並申請更改姓名為「Yao Zhi Hai Edmond」。此後，他全程在新加坡接受教育——從天主教中學、萊佛士書院到萊佛士初級學院，1990年和1993年分別獲得國民身份證。

**兵役通知接踵而至，他卻選擇「逃兵」**

1996年1月26日，中央人力局（CMPB）向他發出國民服役註冊通知。同年2月，他提交完整登記表，並附上母親信函，聲明自己同時擁有新加坡與印尼雙重國籍，**希望放棄新加坡籍以推遲服役**，以便赴美讀大學。

信中稱，他「迫切希望」避開兵役干擾，專注學業。CMPB雖認可其動機，但明確回覆：**「只要享受過新加坡公民權利（如教育），就必須履行兵役義務。」**

1996年6月，他通過體檢，被評定為「PES A」（最健康等級）。1996年11月，CMPB正式發出入伍通知，要求他於1997年1月23日報到服役。

就在入伍前數日，父親致信CMPB，強調印尼法律禁止公民加入外國軍隊，若姚志海服役，將自動喪失印尼國籍。他承諾：「若兒子決定成為新加坡人，他必服役。」

然而，**1997年1月23日，姚志海未現身入伍現場**。

**24年「逃兵」之路：從留學、結婚到被逮捕**

此後，他赴海外完成學業（1997–2001），2003年向新加坡駐印尼大使館申請放棄新加坡國籍，但遭拒絕。2005年，他與新加坡籍女子結婚，仍用印尼護照登記。

他申請新加坡永久居民身份，卻被ICA以「仍是新加坡公民」為由駁回。2021年9月1日，他在ICA訪客服務中心試圖延長短期訪客通行證時，**被當場逮捕**。

2023年2月，他正式被控「未報到服役」罪名。

**辯護方：政府默許，我信了！**

姚志海的辯護律師指出，**新加坡政府20多年來持續簽發入境許可，從未要求他出示新加坡護照，等於默認他是「印尼公民」**。1999年，母親曾與CMPB官員面談，對方一度表示「無需繳納保證金」，讓他誤以為兵役義務已解除。

辯護團隊強調：**「政府的沉默，就是承諾。」** 他並非故意逃避，而是基於長期信任做出合理選擇。

**檢方反擊：你不是受害者，是精明的「規則套利者」**

檢方則痛批其「選擇性守法」——**「他只在方便時才承認新加坡法律。」**

更驚人的是，檢方揭露：姚志海在入伍體檢時**刻意隱瞞心臟缺陷**，謊稱「無健康問題」，只為通過PES A評級。當被質疑時，他反咬政府「搞砸了醫療評估」。

檢察官指出，他母親在法庭上「激烈貶低新加坡政府」，甚至聲稱「對印尼公民而言，印尼法才是真法，新加坡法只是參考」。

**法官一錘定音：兵役是國之根本，不容討價還價**

法官James Elisha Lee在判決中指出：

「國民服役是新加坡國家安全的基石，絕非可隨意放棄的『可選項』。即便印尼法律禁止你服役，那也只是你的『個人限制』，不能成為逃避國家義務的藉口。」

法官強調，姚志海**從出生起就享受新加坡公民權利**——接受免費教育、獲得身份證、多次出入境、享受社會福利——**這些行為已構成「行使公民權利」的法律事實**，因此他必須服役。

「他不是被誤導，而是主動選擇繞開責任。他不是受害者，是精明的規則利用者。」

法官裁定：**「未報到服役」屬嚴格責任罪，無需證明主觀故意，只要行為成立，即構成犯罪。**

**判決結果：最高三年監禁，或罰金5000新元**

姚志海被判定犯有「未履行國民服役義務」罪，**面臨最高三年監禁、5000新元（約3900美元）罰款，或兩者並罰**。

此外，他還有14項「未出示新加坡護照」罪名待處理，未來恐再添罰單。

**這不僅是一起個案，更是一記警鐘：**

**在新加坡，你不能只享受公民紅利，卻拒絕公民責任。****哪怕你拿的是印尼護照，只要你在新加坡長大、受教育、生活，兵役，就是你無法逃避的「出生稅」。**

這場跨越24年的法律博弈，終以一場判決，重新定義了「公民身份」的重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