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公司註冊的常見問題怎麼解決

2020年07月17日   •   4275次閱讀

ACRA的全稱是新加坡會計與企業管理局。作為新加坡企業實體和公共會計的國家監管機構,所有新加坡企業的註冊,都需要通過ACRA進行。

本文主要介紹一些ACRA關於公司合規性的基本要求,便於後續管理與運行企業。在新加坡的所有公司,包括外國公司和有限責任合夥公司,除非獲得豁免,一律都需要保留實際控制者登記冊,即 Register of Registrable Controllers,獲得和保存權益所有人的資料,以供官方機構審閱。

誰能成為公司的「控制者」呢?

首先,她/他要有顯著利益的權益所有人/控制人,被定義為個人或者法人,她/他必須持有超過25%的股份權益,占公司總決議權25%以上。

其次,對公司具有重大控制權的權益所有人/控制人必須有權在董事會議中任命或者撤銷持有多數股票表決權的董事;在公司成員投票的事項上,有25%以上的決議權;或者行使或有權對公司施加更大影響或者控制權。

所有公司被要求保存 「提名董事登記冊」

公司必須備存提名董事的名冊,內容包括公司提名董事的詳細資料。作為提名的董事,屬於正式或非正式義務,按照他人的指示,方向或意願行事。

年度股東大會即AGM的法定要求,以及財政年度結束即 FYE (Financial Year End)的私營公司年度報稅表 AR (Annual Report)的法定要求:

首先公司年度股東大會,年度報告 (年度申報)和財政年度結束FYE的時間協調一致。

舉行常年股東大會:

上市公司- 在財政年結束後的4個月內

其他公司- 在財政年結束後的6個月內

提交年度申報AR:

對於擁有股本,並且在新加坡境外註冊分行的公司:在財政年結束後的6個月內(上市公司)或8個月(非上市公司)提交。

其他公司:在財政年結束後的5個月內(上市公司)或7個月內(非上市公司)提交。

年度報告呈報實際:

在常年股東大會之後;

如果公司不需要持有股東大會,則是在成交財政報告即財務報表後;

如果公司不需要呈交財政報告,則是在財政年結束後。

私人公司要豁免舉辦常年股東大會

私人公司在財政年結束後5個月內就將財政報表發給成員,則豁免舉辦年度股東大會。

如果有成員希望召開常年股東大會,必須在最晚財政年結束後第6個月的最後14天之前通知公司;

如果公司任何一名成員要求,董事必須在財政年結束之後第6個月內舉行常年股東大會。

如果任何成員或審計師在財政報告中發出後的14天內有要求,私人公司必須舉行股東大會制定財政報告。

休眠公司/不活動的相關公司被豁免呈交財政報告,也不需要股東大會,但必須遵守上面所提的保障措施。

為了防止有公司任意改變財政年日期,以下保障措施將被採取:

公司必須在註冊後或有任何變動時通知註冊管有關公司的財政日期;

若要更改財政年日期,公司必須向註冊局申請:

如果此變動將導致財政年度超過18個月或者

如果過去5年內有財政年更變

唯有目前的和前一個財政年可以改期(前提是召開股東大會的法定期限,提交年度報告和財政報告尚未通過)

除非註冊局另有批准,否則一間公司的財政年不可以超過18個月。

如果公司的財政年特殊(非12個月)並且想避免每年去要求批准更改財政年期,則應通知新加坡會計注與企業註冊局(ACRA)

目前所有公司都能在通知ACRA後將其財政年定在任何日期,如果沒有通知ACRA就以公司的成立日被規定的財政年日期。公司可以在有關財政年新法律生效前或之後通知ACRA更改財政年日期。

FYE的私營公司的年度股東大會和提交AR的法定要求

所有新加坡公司都需要在每個歷年舉辦年度股東大會AGM,其財政報告將在股東大會上提交以供股東通過。新加坡公司法規定,每家公司必須在期限內召開年度股東大會(新公司可以在成立日起18個月內舉行第一次股東大會):

每個歷年舉辦一次;

上次股東大會後的15個月內;或

其財政年結束後的6個月內;

股東大會的討論事項

通過董事報告/審計報告

通過董事費,報酬和薪酬

重選董事(如需要)

申報股息(如有)

處理任何其他業務

帳目要求

股東周年大會舉行,公司董事必須在股東大會前按照新加坡財政報告為準則,做好公司年度財政報告等,包括材料:

董事會報告

獨立審計師報告(如有)

資產負債表

權益變動表

現金流表

財政報告的相關附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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