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爭生意打豆腐嫂　 豆腐叔監4個月 

URL: https://www.shicheng.news/zh-hant/v/3GjJO
Published: 2020-11-19
Source: 獅城新聞

（新加坡19日訊）美玲巴剎攤位糾紛，豆腐叔拳打腳踢豆腐嫂，被判坐牢4個月，豆腐嫂聞判直言：「應得的，受罰才會知錯」。

《新明日報》日前報道，63歲的豆腐叔林宏順（譯音）和受害的60歲豆腐嫂林錦蓮同在美玲巴剎做生意，兩攤賣的都是豆腐和麵條等，兩人的攤位面對面「打對台」，關係向來不睦。

![爭生意打豆腐嫂　 豆腐叔監4個月 ](https://www.shicheng.news/images/image/1654/16543496.avif?1619428853)





豆腐嫂受訪時希望對方知錯。（劉啟成攝） 

據案情顯示，豆腐嫂曾在2017年2月底向當局投訴指被告在攤位外擺放雜物，當局遂要求被告移走雜物，結果被告得另租檔口來存放雜物，因此跟豆腐嫂結怨。

前年10月3日下午1時，被告按耐不住怒火，趁豆腐嫂收拾檔口時，上前往她臉上揍了一拳，把她推到牆角繼續往她臉上揮拳。被告把豆腐嫂打倒在地後，還坐在她身上，抓著她的雙手，幸好有旁人勸架，制伏被告。

豆腐嫂站起身拿了皮包要離開，怎料被告突然掙脫，舉腳狠踢她的臀部，還在她倒地後朝她臉上踢。豆腐嫂臉部受傷，事後雖傷痕癒合，但留下永久性傷疤。

被告因這起衝突被控蓄意傷人，去年8月認罪，法官今早判被告入獄4個月。

![爭生意打豆腐嫂　 豆腐叔監4個月 ](https://www.shicheng.news/images/image/1654/16543497.avif?1619428853)





豆腐叔林宏順被判坐牢4個月。（檔案照） 

豆腐嫂今早受訪時指出，自己年屆6旬，第一次被人家這樣打，永遠都會記得。她稱被告事發後沒跟她道歉，大家各自做各自的生意，對方半年後突然才搬走，現在巴剎變得很安寧。

「等了兩年多終於有一個結果，我覺得他應得的，受罰才會知道自己的錯，我也希望他改過自新。」

## **豆腐嫂之前一直騷擾豆腐叔**



律師稱豆腐嫂之前一直騷擾豆腐叔，目的是要把他趕走，如今已得逞。

豆腐叔的代表律師求情時指出，電眼雖拍下整個案發過程，但很多事情在之前便已發生。律師指出，一直以來兩人都是口頭上爭執，沒有動手，這一次是因為豆腐嫂把包包甩向他，才導致他動手。

律師說，被告的顧客也有上庭證明是豆腐嫂一直不斷騷擾，目的就是要把被告趕走，而被告只是想要脫離她的糾纏。如今豆腐嫂已標下豆腐叔的單位。

被告已支付豆腐嫂的醫療費，鑒於他的年紀，律師懇求法官判被告坐牢3周。

控方指被告未能拿出證據證明豆腐嫂拿包包甩向被告，電眼也沒拍下這樣的舉動。被告也沒有在任何一個警方口供中提到這些。由於豆腐嫂臉上留下永久性傷疤，要求判被告坐牢至少5個月。

## **豆腐嫂的傷勢嚴重**



法官指出，豆腐嫂的傷勢嚴重，留下永久性疤痕。

法官說，兩人常常互爆粗口，關係惡劣，這是毫無爭議的事。

根據視頻畫面，法官認為在被告動手之前，沒有跡象顯示豆腐嫂有爆粗口或拿包甩向被告。考慮到被告襲擊的時長，以及他在豆腐嫂倒地後二次襲擊她，最終判他坐牢4個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