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穿金戴銀睡卸貨區 女郎遭無業漢劫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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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18-12-21
Source: 獅城新聞

（新加坡21日訊）21歲女郎戴5枚戒指和2條金項鍊，穿金帶銀露宿泊車場貨物起卸區，40歲前男友找來61歲無業漢，趁她在睡夢中，奪走她的金鍊，就連藏在胸罩的錢包都沒被放過，共搶走4000元（1萬2000令吉）財物。

這起搶劫案，在8月11日晚上11時至12日凌晨2時之間，在大巴窯建屋局中心泊車場第三層的貨物起卸區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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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chinapress.com.my/wp-content/uploads/2018/12/20181222fk57a-parking-181221sm05.jpg)案件發生在大巴窯建屋局中心底層三樓的停車場。（檔案照） 

21歲的受害者是來自馬來西亞的妲奴莎，是一名清潔工，與40歲的前男友山慕根（40歲）在大巴窯建屋局中心食閣工作時認識。山慕根當時是兼職洗碗工，目前被警方通緝。

61歲無業男卡欣則被控持械搶劫和偷竊罪。他也因涉及另一起案件面對另外兩項控狀，包括觸犯酒類管制（供應與飲用）法令和蓄意傷人罪。

案情顯示，受害者居無定所，在事發地點露宿。山慕根後來和受害者鬧翻，找來被告策劃搶劫受害者。

事發晚被告拿著菜刀到案發地點，趁受害者睡覺時偷走她一台價值129元（390令吉）的手機，交給山慕根，但後者指定要受害者身上的兩條金鍊；被告折返叫醒受害者，一手用菜刀指著她，一手用力拉扯她胸口的兩條金鍊。受害者拚命掙扎，拉扯中兩條金鍊被扯斷，她藏藏在胸罩內的錢包也掉在地上，被告立即搶走。

被告看到受害者戴著5枚金戒指，恐嚇她若不交出就砍掉她的手指，受害者不肯，一腳踹了被告的小腹後逃走，向商場保安求助後報警。

被告事後拿著兩條金鍊到實龍崗路的金店，以1156元（3500令吉）變賣，並買了2條新金鍊。加上受害者錢包里約2500元（7500令吉），被告共搶走約4000元的財物，隔天被捕。

## **報警指偷錢

前男友懷恨在心**



女郎報警指前男友偷錢，害他失去工作，前男友懷恨在心計謀犯案。

案情揭露，受害者和山慕根鬧翻，今年7月到警局報案，指山慕根偷了她的錢，讓他失去了工作。

山慕根懷恨在心，找上曾與他一起共事的被告偷前女友的兩條金鍊，還帶他到她露宿的地方，並且指出如何避開閉路電視鏡頭。

山慕根還提供一把袖珍折刀交給被告，但被告後來自己到附近購買了一把菜刀，用來犯案。

## **前科累累**



主控官指出，被告前科累累「無可救藥」，40多年來進出法庭至少13次，出獄後不超過一年就會再次入獄。

控方在庭上揭露，杯蓋從1973年就開始犯案，在法庭被判刑至少13次，包括搶劫、偷竊、塗鴉、行為事件、蓄意傷人等等。

主控官表示，卡欣已經「無可救藥」，必須將他「從社會中隔離」，以便保護公眾，並指出他這次是蓄謀犯案，還是針對一名女子最脆弱的時候犯案。

被告求情時表示，希望法官能夠念在他年事已高而從輕發落。

這起案件將展至1月10日，法官預料將做出裁決。

Post in:中國報 Johor China Pres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