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8.11.21新政】付款服務法案提出一讀 加強消費者保護

URL: https://www.shicheng.news/zh-hant/v/3Jnxv
Published: 2018-11-22
Source: 獅城新聞

**新加坡付款服務法案（Payment Services Bill）昨天提出一讀，新加坡金融管理局（MAS）隨後發布公告，指出新法案將打造更有利於付款服務創新的環境、加強對消費者款項的保護並提升網絡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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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來自MAS網站截圖**

根據這三項目的，我們一起來看下新法案都有哪些新內容。

首先需要明確的一點是，目前新加坡的付款業監管框架，主要依據付款系統監督法令（Payment Systems Oversight Act）和外幣兌換與匯款業法令（Money-changing and Remittance Businesses Act）制定。

但是近年來許多新付款服務湧現，為監管帶來挑戰。金管局因而決定把兩項法令合併，同時適用於傳統和新式付款業者。新法案包括兩種並行的監管框架（Designation Framework 和Licensing Framework），當局不再針對企業類型，而是根據它們從事的活動進行監管。

法案新內容主要體現為：

1.受監管的付款活動從四類增加至七類，除了原有的開戶、跨境匯款、電子錢包和外幣兌換，也增加國內轉帳、商家收單（merchant acquisition），以及數碼代幣交易和兌換。業者要滿足的監管標準因活動而異。

2.全面銀行之外的金融業者為交易款項提供安全保障，包括將款項隔離管理等。電子錢包業者不得將收取的款項用於放貸或資助公司業務，所有付款服務業者也不能向消費者放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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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型付款機構的標準（圖片來自MAS網站）**

3.根據付款業者規模和從事的活動風險，分為三類執照持有者，分別是大型付款機構、一般付款機構和錢幣兌換商。其中，月均交易額達300萬元、或月均至少兩項活動交易總額達600萬元，又或是電子錢包日均浮動款項達500萬元者，就需要申請大型付款機構執照。

（信息來源：新加坡MA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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