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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RL: https://www.shicheng.news/zh-hant/v/3MME6
Published: 2019-01-09
Source: 獅城新聞

新加坡於上個月生效一項保護令

旨在幫助易受傷害成年人

法案授予其他權力

包括禁止施虐者造成進一步傷害

並禁止他們進入此類成年人的住所

議會通過了這項眾人期待已久的法律

允許政府介入並保護老年人

和殘疾人免受虐待和忽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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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SF部長強調

只有在高危情況下

在家庭和社區干預可能無效的情況下

才會援引該法作為最後手段

《弱勢成年人法案》（VAA）

為社會工作者提供了一條額外的途徑

使他們可以在與成年人

（通常是老年人）

的家庭嘗試聯繫卻失敗時求助

《弱勢成年人法》

將授權社會和家庭發展部（MSF）

的政府官員將受到傷害的成年人

臨時安置到安全的地方

如避難所和殘疾人之家

MSF部長Desmond Lee強調

只有在高危情況下

在家庭和社區干預可能無效的情況下

才會援引該法作為最後手段

「在這種情況下，政府必須採取積極措施，及早干預，因為任何延誤都可能導致進一步的傷害，甚至更糟。」 

他說

該法案於2014年10月首次提出

醞釀了三年多時間終於生效

01 新法律具有保護性與懲罰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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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項新法律同時將保護

舉報人士和專業工作人員

鼓勵人們幫助弱勢成年人

除此之外

它還提高了對弱勢成年人犯罪的懲罰

以遏制虐待和忽視

該法將允許MSF出面保護

像26歲的智障女服務員安妮·伊

（Annie Ee）這樣的弱勢成年人

她被室友虐待致死

此案件引發了廣泛憤怒

「虐母」事件顯示出面臨的障礙

在VAA推出之前

MSF於2015年建立了成人保護服務

以保護弱勢成年人

自那以來

該中心每年處理約

110宗涉及弱勢成年人的案件

MSF，在許多這類案件中

虐待者基本為照顧者

包括親近的家庭成員

安全中心主任說

在成人保護機構看到的病例數量

「當然只是冰山一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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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前有一名老人被懷疑受到其女兒的虐待

而她的女兒不允許社會工作者與母親交談

經過一番調查

這名50多歲的女子

最終承認她讓母親睡在地板上

不讓她離開公寓或與任何人說話

不定期給她換尿布

給她服用過量的安眠藥

以及其他一些虐待行為

「關愛之角」項目的經理林女士說

社工們花了三周的時間

才找到這位80多歲的母親

但根據新的《弱勢成年人法案》（VAA）

可以幫助他們大大縮短調查處理的時間

林女士說：

「這位女兒知道她所做的一切都是錯的，但她仍然選擇繼續這樣做。如果我們無法說服她，我們可能不得不繼續等待時機才能與之接觸，幫助她逃脫困境。但這段時間是無法估計的，很有可能是幾周或幾個月之後。現在有了新的《弱勢成年人法案》，就可以幫助我們更早涉足事件，將老人可能發生的未知危險降到最低。」

她說

這個案例也凸顯了

弱勢成年人面臨許多問題的複雜性

評估這位母親身體健康狀況的醫生

無法幫助社會工作者

一起把她送到收容所

因為即使這位母親知道自己受到虐待

她也由於種種原因不願離開

現在，社會工作者們

還有老人的鄰居和朋友們

每周都會來到她們的公寓

她的醫生也密切關注她的健康狀況

給她準備合理的藥物

以減少服藥過量的幾率

林女士表示：

「無論出於何種原因，仍然有家庭成員將繼續對弱勢群體使用暴力，並拒絕與社區機構合作。調用《弱勢成年人法案》應該是最後的手段，因為它最終相當具有強制侵入性，在某些情況下非常有必要。」 

她補充說：

「這尤其適用於使用暴力的家庭成員——通常是兒子或女兒，也有慢性精神疾病、智力殘疾和經濟困難等弱點的情況。每個弱勢成年人面臨的需求和問題都是不同的。」 

02 弱勢成年人多為60歲以上女性 

在回應媒體時，

MSF最近表示

由於該法案在12月19日才生效

目前還沒有出現過必須援引該法案的情況

與此同時

MSF與醫療專業人員、社會服務機構

警察和法院合作

制定標準的操作程序和評估指南

包括去年10月與社區機構

舉行的最後一輪簡報會

衛生部說

MSF的官員

還接受了有關病例評估和干預的專門培訓

包括在動用《弱勢成年人法案》（VAA）

權力時應遵守的協議

「易受傷害的成年人是指年齡在18歲或以上，由於身體或精神上的虛弱、殘疾或喪失能力而無法保護自己免受傷害的個人。MSF說，他們遇到的脆弱成年人中有一半以上年齡在60歲以上，其中大多數是女性。」

根據需要

可以申請由MSF的成人保護官員

或福利官員批准

過程類似於申請兒童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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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級社會工作者Kristine Lam表示

大多數易受傷害的成人病例

是由這些社區機構

或MSF的社會服務辦公室管理的

這些機構提供財政援助和諮詢等支持

「這樣的幫助旨在穩定家庭環境，恢復脆弱的成年人和照顧者之間的關係。」 

此外

醫院也幫助識別和評估

弱勢成年人的健康狀況

並建議採取干預措施

該醫院的醫務社會工作者

龍智梅女士表示

在急症室或專科門診就診的弱勢成年人

通常會出現身體不衛生等體徵和症狀

03 強制措施 

如果家庭和社區干預的努力是無效的

MSF可以介入並申請法庭下令

"如果弱勢成年人因為被虐待或他人造成的傷害，導致身體問題，心理上出現忽視和自我忽視，我們必須給他們提供必要的保護和安全。" 

這些命令包括禁止虐待者交流

或探望易受傷害的成年人

並給予易受傷害的成年人

專用房屋的權利

其他命令

例如將易受傷成人安置到

臨時避難所的安置令

必須由MSF的成人保護官員申請

家庭法院法官可以要求家庭成員提出申述

以便法官決定是否應發出法院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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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SF說

他們將儘可能把易受傷的成年人

安置在能夠照顧他們的

其他家庭成員中間

避免把他們安置在護理機構

「這是一種微妙的平衡，既要考慮到弱勢成年人的自決權和尊嚴，又要顧及他們的最大利益。即使他們失去了心智能力，也應該考慮他們的願望、價值觀和感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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