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訊)中國婦招募女同鄉來新工作,與男友合謀為她們安排住宿,不僅收取高出近三倍的租金,還從「外勞稅」中抽成,甚至暗地裡充當老鴇,誘使付不起房租的女子賣淫賺錢,並教導她們篩選顧客以避開當局調查。
中國籍被告楊新娣(52歲)面對包括牴觸婦女憲章、外籍人力僱傭法令、無牌提供按摩服務、無牌經營按摩服務,以及靠他人賣淫所得維生等在內的27項控狀。她承認其中13項,法官將餘項納入考量後,前天判處她坐牢17個月,罰款7萬1000元,另需繳納約1萬4913元的罰金。
被告的同謀為53歲本地男子林世德,兩人在案發時是情侶關係。根據案情,被告從中國招募女子來新工作,替她們安排工作準證和住宿。相關女子須支付一筆2500至2700元的「外勞稅」,被告從中抽成;她也在林世德協助下安排住宿,由林向屋主租下單位後再轉租給女子,從中收取高達近三倍的租金。
其中一名女子A於2020年8月來新,入住林租下的單位後,每天須付150元租金,每10天繳付一次,但林向屋主支付的月租實際上僅1600元。
同年9月,A因收入不高,擔心無力繳付租金,被告和林於是建議她賣淫賺錢。A最終答應,並於9月10日至28日期間在單位內為數名顧客提供性服務。被告之後向她收取1500元租金及1萬3000元人民幣,其中包含賣淫所得。
另一名女子B則是由被告從中國招募來新當按摩師。2020年9月,B因租金和「外勞稅」負擔沉重,不想繼續留新工作,被告於是建議她提供性服務吸引更多顧客。B因無力負擔租金而答應,並於同年10月20日至28日期間在另一住宅單位為數名顧客提供性服務,被告也向她收取1500元租金。
被告除了誘使她們提供性服務,也教導她們如何在色情網站刊登廣告、篩查潛在顧客以避免被當局追查,以及如何制定性服務收費。
此外,被告從2020年1月底起自身也提供非法按摩服務,每小時收費約100元。當時她沒有有效工作準證,也沒有按摩服務執照。(人名譯音)

被告男友林世德的案件目前仍在審訊中。(海峽時報)
被告寧願坐牢
被告聲稱沒錢繳納罰款寧願坐牢,甚至希望領回被警方扣押的13萬餘元現金帶回中國。
被告需繳納的罰款和罰金共計約8萬5913元,若是被告無力償還,須額外坐牢85周代替。庭上揭露,警方在2020年逮捕被告時起獲13萬8177元,這筆錢之後一直被扣押。
被告求情時稱,家境困難,無力償還罰款,希望法庭批准她將這筆錢帶回中國。對此,控方指出已針對被告從相關罪行中取得的不法所得,另行申請充公令。
控方解釋,扣押的13萬8177元在案件程序結束後預計會歸還被告,因此她聲稱自己無力償還罰款的說法並不成立。
法官下判時也指出,根據相關法律,法庭有權讓控方以被扣押的款項抵消她所須繳付的罰款及罰金。
警臥底預約上門捉人
兩度被捕後,被告在審訊保釋期間仍在網上刊登性服務廣告,警方臥底預約上門抓人。
案情顯示,2020年6月17日,被告因提供非法按摩服務被捕。同年10月29日,她又因涉及上述罪行再度落網,被控上庭後獲保釋。2023年10月31日,針對本案的審訊展開,被告與林世德一同受審。
令人側目的是,被告在審訊期間,仍繼續在網上刊登性服務廣告。今年2月11日,警方順藤摸瓜,針對她以化名「小芳」發布的性服務廣告展開行動,安排臥底預約後登門將其逮捕。
第三度落網後,被告即被還押。她隨後於4月28日的審訊中表示要認罪。
至於同謀林世德的案件,目前仍在審訊當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