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9歲男子同一名少年發生爭執後,涉嫌用鉗子傷害對方。圖為男子使用的鉗子。(圖:新加坡警察部隊)
一名39歲男子同一名14歲少年發生爭執後,涉嫌用鉗子傷害對方,造成少年受傷。男子星期二(4日)被控以危險方式蓄意傷人的罪名。
警方發文告說,星期天晚上(2日)約7點接獲通報指義順環路需要協助。警員到場後查明,一名39歲男子當天較早前曾同一名14歲少年發生爭執,起因同男子的電動腳踏車和少年的電動踏板車有關,事件導致男子的個人財物受損。
爭執期間,男子用一把鉗子傷害少年,造成對方表皮受傷。警方已起獲鉗子作為證物。
男子被控以危險方式蓄意傷人的罪名。一旦罪成,可被判監禁最長七年,並可另判鞭刑或罰款,或兩者兼施。
警方表示,嚴正看待社區內的這類暴力行為,並會毫不猶豫地對公然無視法律者採取行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