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偷東西真的能逃掉？9人因商店盜竊被起訴，人臉識別黑科技讓小偷無處遁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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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6-05-24
Source: 獅城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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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名年齡在22歲至76歲之間的個人，將於2026年5月25日在法庭被起訴，涉嫌參與多起不同的商店盜竊案。

具體案件詳情如下：

2026年5月13日，一名32歲男子涉嫌在義順81街的一家NTUC Fairprice超市盜竊價值約2美元的食品。隨後，他前往義順81街的一家盛菘（Sheng Siong）超市，由於盛菘採用了**人臉識別（FR）CCTV技術**，系統觸發警報，該男子隨即被店員攔截並被警方當場逮捕。得益於盛菘在全島所有門店部署的人臉識別技術，一旦被標記的個體出現在任何一家門店，系統都會發出警報。進一步調查發現，該男子在2026年2月19日、3月7日和4月18日曾三次在同一家盛菘超市行竊，涉案金額約153美元。該男子將面臨四項根據《1871年刑法》第380條定義的「住宅盜竊」指控。

2026年4月21日，一名48歲男子涉嫌在Compass One的一家Cold Storage超市盜竊一瓶價值52美元的威士忌。他在未付款離開後被一名購物的民眾攔截，隨後被警方當場逮捕。該男子將面臨一項根據《1871年刑法》第380條定義的「住宅盜竊」指控。

2026年2月13日至25日期間，一名41歲男子涉嫌在Senja Close的一家盛菘超市盜竊多件酒精和食品，總值約334美元。2月26日，他被店員攔截並被警方當場逮捕。該男子將面臨一項根據《1871年刑法》第380條結合《2010年刑事訴訟法》第124(4)條定義的「合併住宅盜竊」指控。

2026年2月13日，一名56歲女性涉嫌在淡濱尼23街的一家Guardian藥妝店盜竊多件物品，價值約19美元。她在未付款離開後被店員攔截，隨後警方介入。調查發現，該女性在2026年1月29日和2月5日曾兩次在同一店鋪行竊，涉案金額約105美元。該女性將面臨三項根據《1871年刑法》第380條定義的「住宅盜竊」指控。

2026年1月24日，一名49歲男子涉嫌在VivoCity的一家Sunglass Hut店盜竊一副價值388美元的太陽鏡。警方通過後續調查和店內CCTV圖像確定了其身份。調查顯示，該男子在2025年3月19日曾在金隋路的一家盛菘超市盜竊約32美元的物品。在綜合考慮案件情況後，警方在與總檢察署（AGC）協商後，於2025年6月25日就該起事件對其發出了為期12個月的條件警告。由於該男子在2026年1月24日的事件中再次犯罪，違反了條件警告，他將面臨兩項根據《1871年刑法》第380條定義的「住宅盜竊」指控。

2025年11月10日，一名75歲男子涉嫌在Suntec City的一家Cold Storage超市盜竊價值約25美元的食品。當店內的損耗預防員在發現其未付款離開並試圖攔截時，該男子涉嫌將該員推向牆壁導致其受傷。該男子將面臨一項根據《1871年刑法》第380條定義的「住宅盜竊」指控，以及一項根據同一法案第323條定義的「故意造成傷害」指控。

2025年11月7日，一名25歲女性涉嫌在金文泰3大道的一家NTUC Fairprice超市盜竊多件物品，總值約923美元。警方通過後續調查和CCTV圖像確定了其身份。該女性將面臨一項根據《1871年刑法》第380條定義的「住宅盜竊」指控。

2025年10月28日，一名50歲男子涉嫌在West Mall的一家Cold Storage超市盜竊三件食品，價值約52美元。他在未付款離開後被店員攔截，隨後警方介入。該男子將面臨一項根據《1871年刑法》第380條定義的「住宅盜竊」指控。

2025年9月12日，一名21歲女性涉嫌在金文泰1大道的一家盛菘超市盜竊多件食品，價值約93美元。她被店員攔截並被警方當場逮捕。調查發現，該女性在2025年7月12日至9月4日期間，曾在同一家店行竊七次，涉案金額約593美元。該女性將面臨八項根據《1871年刑法》第380條定義的「住宅盜竊」指控。

根據《1871年刑法》第380條，住宅盜竊罪最高可判處七年監禁及罰款。

在年中學校假期期間，零售店預計客流量將增加，人群密集可能為商店盜竊提供更多機會。警方提醒零售商保持警惕，採取積極措施威懾盜竊行為。建議零售商採取以下措施：

通過合理的店鋪布局，確保貨架陳列視野良好；

在顯著位置張貼反盜竊警示海報或標誌；

對銷售商品進行加固或通過CCTV監控，尤其是位於偏遠區域的商品；

攤位或集市在營業時間結束後，不要將商品留在無人看管的攤位上；

將昂貴商品放置在鎖定的展櫃中或顯著位置（如收銀台附近或後方）；

在商店出入口安裝帶有錄像系統的CCTV，以捕捉盜竊者的面部特徵；

部署足夠的員工在店內巡邏，增加威懾力；

對禮籃、節日商品等季節性高價值商品保持額外警惕，確保其得到妥善固定和監控；

提醒員工在購物尖峰時段特別警覺，並立即報告任何可疑行為。

警方強烈鼓勵零售商加入「零售商商店盜竊意識（STAR）」計劃。在STAR計劃下，警方與零售商密切合作，分析店鋪的風險因素和漏洞，共同確定有效且實用的防犯罪措施。NTUC FairPrice、盛菘、屈臣氏（Watsons）和大眾書局（Popular）等大型零售連鎖店已加入該計劃，通過協作實施各種防犯罪策略，加強防禦。零售商可通過聯繫最近的鄰里警署了解更多詳情。

遏制商店盜竊需要社區的共同努力。在警方開展公眾教育和執法的同時，鼓勵公眾保持警惕，及時向當局報告可疑活動。人臉識別CCTV攝像頭的普及使零售商能夠更好地檢測店內犯罪者，從而協助警方逮捕。零售商越來越多地利用CCTV錄像報案，即使無法立即當場抓獲。這構成了巨大的威懾力——即使犯罪者在作案時僥倖逃脫，CCTV證據也將大大增加其最終被識別的可能性，並使其面臨法律的嚴懲。

**新加坡警察部隊 公共事務部 2026年5月24日 @ 下午6: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