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加坡女子求助：前男友不斷拒絕賣出兩人共有公寓，她遲遲無法脫身

URL: https://www.shicheng.news/zh-hant/v/3rqg6
Published: 2026-06-30
Source: 獅城新聞

**一名女子近日在社交媒體發文求助，稱自己陷入了一場房產僵局：**

**她與前男友共同擁有的一套私人公寓遲遲無法出售，因為對方不斷拒絕買家的出價。**

她在帖子中解釋，兩人**從未結婚**，只是戀愛期間以共同共有（Joint Tenancy）的方式購買了這套公寓。

然而，後來兩人感情破裂。

分手後，她搬回父母家居住，而前男友則繼續住在這套公寓里。

據這名女子表示，兩人起初曾達成共識，認為**出售房產是最好的解決辦法**。於是，他們將公寓掛牌出售，並吸引了幾位有意向的買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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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說：

「目前已經收到幾份報價，而且都在市場價格範圍內。我都同意這些報價，因為我希望儘快結束這一切，翻過這一頁。然而，他卻拒絕了所有報價，因為這些價格都低於他的心理預期。」

由於不知道該如何解決這個問題，她向網友尋求建議。

她寫道：

「我想請教一下，我還有哪些可能的解決辦法？我的名字和CPF（中央公積金）都綁定在這套房產上，只要他一直拒絕出售，我就無法繼續向前。我現在仍然使用自己的CPF支付部分每月房貸。我是否應該停止支付？還有什麼其他方法可以採取？」

## 「去諮詢律師吧」



在討論區中，不少網友建議這名女子向前男友收取租金。

其中一位網友留言表示：

「讓他繼續住在那裡，就應該按市場租金的50%支付租金。這是一個公平的安排——這樣你不會因為投資而吃虧，同時租金壓力也會迫使他重新考慮是否堅持自己理想中的售價。」

另一位網友則建議：

「如果他拒絕付租金，那你就搬回去住，把他的生活弄得『不好過』，這樣他就會更想趕快把房子賣掉。」

對此，發帖女子回應說：

「我曾試過要求收租，但對方拒絕了。我也想過停止支付CPF、房產稅以及MCST（公寓管理機構）的管理費，以此向他施壓。

但我不知道這樣做會不會最終鬧上高等法院，也不知道是否會影響案件結果。另外，我猜如果一直不繳納這些費用，銀行和IRAS（新加坡國內稅務局）最終都會來追討我或另一方。」

還有網友提出另一種解決方案：

「你需要先與你的共同產權人討論這套共同共有房產，並明確雙方各自實際應占有的權益。你可以提出由他買下你的產權份額，或者反過來，由你買下他的份額。」

不過，也有不少網友認為，這名女子最應該做的是儘快諮詢律師。

其中一位網友寫道：

「去找律師諮詢。如果已經有符合市場價格的合理報價，而他仍然不斷拒絕出售，那麼你可能需要通過法律途徑來強制解決這個問題。在諮詢律師之前，我不會建議你停止繳納CPF或房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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