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遭警員非法逮捕並受傷，新加坡男子獲賠2萬新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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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3-01-22
Source: 獅城新聞

遭警方非法逮捕、拘留，你會怎麼樣？在新加坡，你會獲賠2萬新元！

1月19日，48歲新加坡男子馬傑成（Mah Kiat Seng），在經歷了兩年的漫長等待，終於等來了新加坡高庭的書面裁決。

此前，他向新加坡高庭起訴了警員羅斯里（Mohamed Rosli）及其同事，說他因警員錯誤執法而遭誤捕，他的手腕和手臂受到傷害，此外，包被搜查，馬傑成認為侵犯了他的隱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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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庭的書面裁決中，裁定馬傑成部分指控獲勝訴，獲2萬新元賠償。之前，馬傑成到底經歷了什麼？

案件源於2017年7月7日傍晚，一名婦女報警稱，她的兒子在新達城被陌生男子亂摸頭。

晚8時左右，出警警員羅斯里與同事趕到現場，在與48歲涉案男子馬傑成問話中，羅斯里認為馬傑成疑似精神失常，就按照精神健康法令，與同事將其逮捕並帶上手銬。

當晚10時左右，馬傑成被拘留在中央警察局，後接受醫生檢查，被轉到心理健康研究所接受治療。

2020年，因不滿警員違法操作的馬傑成，將羅斯里及其同事控上法庭。

高庭法官菲力·惹耶勒南，在查看警員隨身執法攝像記錄時，發現影像證據顯示警員撒謊，執法現場與之後宣誓書中描述存在不同。

畫面中儘管馬傑成當時行為有些古怪，但並沒有像羅斯里在宣誓書里說的，有喃喃自語、把口水吐進塑料袋或自稱患有強迫症的一幕。

法官認為，羅斯里執法中，要求馬傑成出示身份證時，由於後者不配合，讓羅斯里覺得不被尊重，進而以疑似精神失常為由逮捕馬傑成，並在向上級彙報時撒了謊。

法官解釋，根據精神健康法令，警員有責任逮捕被認為因精神障礙對自己或他人構成危險的人，以便將他們送往精神病院，警員無須接受與精神科相關的醫療培訓，只須憑著一般人應有的認知做出判斷即可。

法令規定，警員可以免於承擔民事或刑事起訴，除非警員是在懷有惡意或不謹慎的情況下進行逮捕，那就不受到法律保護了。

不過，這並不是馬傑成第一次起訴政府單位。他曾因不配合警方查案，被判牴觸罪犯資料存檔法令，罰款500新元。之後，他就此對經手案件的警員、主控官和法官展開連串訴訟。2013年，馬傑成被高庭法官斥責，他這是濫用司法程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