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私召車司機左臂痛求醫 苦等21小時無法住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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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2-06-19
Source: 獅城新聞

私召車司機申訴，左手臂疼痛到醫院求醫，苦等21小時內無法住院，期間還空腹12小時等做檢驗。

梁先生（38歲，私召車司機）告訴記者，他於5月28日起床發現背部酸痛，左手臂疼到舉不起來，因此晚上到盛港綜合醫院掛急診。

「醫生指我的手臂扭傷，開了止痛藥，讓我回家休息。隔天，我也去看中醫針灸。5月30日，我也因發燒，吃了退燒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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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先生到陳篤生醫院急診部，經醫生檢查，發現他的手臂關節發炎。 

豈料，6月1日，梁先生的左手臂再次疼痛、發燒與呼吸困難，妻子於晚上10時30分，帶他到盛港綜合醫院急診部。「我等了兩個小時半，醫生才來檢查，替我驗血、照X光與打止痛藥。醫生在我的血液中發現細菌感染，因此要找出病因。」

到了2日凌晨約1時許，梁先生被轉到觀察病房休息，妻子在旁陪同，但卻沒有椅子可坐。

「無奈下，我離開觀察病房，到醫院外德士站休息，與妻子坐在德士站到早上7點，才去吃早餐。」

之後，梁先生回到觀察病房，坐在椅子上休息，醫生則來檢查情況，表示需要禁食，再做檢驗。

「到了下午2時，我才被安排躺在觀察病房的病床上休息，妻子則於下午4時回家。下午5時我因疼痛要求吃止痛藥，但等了兩個小時都沒有人理我，反而在傍晚6時第二次抽血。最後一直到晚上7時，護士沒安排掃瞄或檢查，也沒安排我進入病房，我又餓又氣，30分鐘我就自行離開醫院回家。」

梁先生也指出，不滿其他病患比自己早入住病房，有女護士還說：「如果你不可以等，可拆了標籤（tag）後離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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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太太已向盛港綜合醫院發電郵投訴。

## 難忍疼痛 凌晨到醫院急症部



梁先生透露，離開醫院後回家洗澡，可是之後還是難忍疼痛，於3日凌晨12時到陳篤生醫院急症部。

「醫生馬上檢查檢驗，發現手臂關節發炎，早上6時安排我入住病房休息，動手術清洗傷口上的細菌。」

入住病房時，梁先生的情況已穩定，還被告知說如果耽誤就醫，左手臂可能需要截肢。

妻子梁太太（23歲）表示，已電郵院方投訴，並在面書上講述丈夫的經歷。

## 病情較輕患者 需等候更長時間



盛港綜合醫院發言人回復新加坡《新明日報》電郵時表示，院方獲悉面書流傳有關病人入院經歷的貼文，院方已與其家人聯繫。

「我們已調查此事，病人在入院期間獲得適當的護理。雖然如此，我們承認可以改善溝通。」

發言人表示，急診部通常都很忙，本月1日與2日間的患者負荷量高。至於潛在危及生命或醫療緊急情況，等待時間短，而病情較輕的患者（P3和P4病例）則將等候更長時間。

「該病人在急診室時，先躺在推車病床休息，過後轉入觀察病房，以作為等待入院的臨時病房。」

發言人也透露，當時病人被要求禁食，一般需禁食至少8至10個小時。「我們了解到病人長時間等待病床與禁食時間的不滿，並已優先安排病人等待病床，由於病人選擇離開醫院，最終沒有辦理手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