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公司註冊小知識】持有EP准證,可以擔任另一家新加坡公司董事嗎

2022年10月05日   •   2萬次閱讀

就業准證(EP)持有人通常只允許為其工作準證上指定的新加坡僱主(公司)工作。當就業證持有人在其他公司擔任董事職務(執行或非執行)時,他們需要根據《公司法》履行董事職責,這構成了一種工作形式,需要有工作證。如果他們希望這樣做,他們必須根據《2012年外國勞工就業(工作證)條例》第11條申請並獲得新加坡人力部的同意書(LOC)。

在符合條件的公司擔任二級董事職務 - 新加坡人力部通常會批准一項許可申請,允許符合條件的人在與符合條件的人的主要僱主有公司股權關係的公司中擔任次要的董事職務,因為這些職務可能對他們的主要工作角色至關重要。

新加坡人力部也可以批准合格證持有人在與合格證持有人的主要僱主有間接持股關係的公司中擔任二級董事職務。這可能包括主要僱主的控股公司或主要僱主的控股公司的子公司。允許在主要僱主以外的任何公司擔任二級董事職務(如下文情景1和2所示)。

申請擔任董事職務的公司("第二僱主")將被要求向人力部提供一份組織結構圖,說明該公司與董事職務持有人的主要僱主的關係。

在非相關公司的董事職位

如果二級董事職位的任命是在一個不相關的公司,新加坡人力部MOM依靠監管或促進該行業發展的部門政府機構的評估。如果該機構支持該申請,LOC可能會被批准。例如,由新加坡金融管理局(MAS)許可的基金經理公司的雇員將被允許擔任其投資工具公司的董事,因為這得到了新加坡金融管理局MAS的支持。

在特殊情況下,如果雇員的級別足夠高,或者在公司擁有大量的所有權,人力部也可以批准LOC。每個案例都會根據其價值進行評估,人力部會要求提供相關信息以進行評估。

如果您持有一家新加坡公司的EP准證,記得要先向新加坡人力部申請批准信LOC, 才去擔任另外一家公司的董事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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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新加坡公共假期

*https://www.mom.gov.sg/employment-practices/public-holiday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