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賠償金泡湯？新加坡女子狀告保德理：合同條款玩文字遊戲，手術費竟被拒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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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6-04-28
Source: 獅城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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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一名正在起訴新加坡保德理保險公司（Prudential Assurance Company Singapore）的女性，因涉及一筆超過10萬新元（約7.85萬美元）的腦動脈瘤手術賠償金，於周二（4月28日）在庭審中對保險公司人壽理賠主管提出了質疑。

與此同時，保德理首次就此案發表聲明，表示曾試圖與該女性解決問題，但未能成功。

索賠人蔡雲鴻（Cai Yunhong，45歲）在2023年因動脈瘤破裂導致中風，隨後接受了血管內修復手術。然而，她所購買的保單並不涵蓋此類手術。

她指控保德理在2023年9月拒絕其理賠，是因為合同中隱藏了一個「單一且隱蔽的條款」——該條款將腦動脈瘤手術僅定義為「開顱手術」。蔡女士表示，開顱手術風險更高、侵入性更強，死亡率也更高。

被稱為Tania的蔡女士聲稱，保德理「操縱」合同語言，「唯一目的就是為了獲取經濟利益」。

周二，蔡女士在庭審中針對保單條款的措辭向保德理人壽理賠主管陳嘉婷（Tan Kah Tin）發難。

蔡女士在2016年經渣打銀行介紹後，購買了保德理的一份早期重大疾病保險。該保單名為「Prulife Multiplier」，提供死亡、殘疾、末期疾病和重大疾病的財務保障，並附帶一項可提供更高賠付額的早期危機保障附加險。

蔡女士向陳女士提出，保單文件的開頭部分並沒有術語表來明確定義某些詞彙。相反，她聲稱免責條款僅出現在文件最後部分的「單一頁面」上。

庭審期間，法官多次介入並詢問蔡女士的具體訴求。

蔡女士在某一時刻表示：「我的主張是，這份保單邏輯極其複雜且充滿歧義。這就是我的訴求。我想要證明的是，如果必須嚴格按照合同的字面意思執行，那麼將沒有任何理賠能夠通過。」

蔡女士還向陳女士展示了保單中的一個章節，並詢問對方是否同意：針對中風的血管內手術並未被列入該處的免責條款中。

陳女士表示同意，但補充說，之所以沒有列出，是因為她的理賠屬於另一個章節下的不同條款，並指出了相關位置。

蔡女士還追問，為什麼針對心臟動脈瘤使用的「同樣的通俗英語」沒有被用於腦動脈瘤的定義。

對此，陳女士回應稱她無法對此發表評論，因為她並非保單文件的起草者。

**保德理回應**

由Virtus Law的Joavan Pereira律師領導的法律團隊代表保德理表示，蔡女士的索賠是「毫無根據的」，因為合同明確且毫不含糊地規定，蔡女士所接受的手術類型不符合其尋求的一次性賠付資格。

保德理在周二給CNA的聲明中表示，由於案件仍在進行中，無法對蔡女士的具體案例發表評論。

聲明指出，保險公司在2016年對血管內修復手術的承保方式各不相同，保德理當時將其列為除外責任，其他一些保險公司也是如此。

保德理表示，其部分重大疾病保單（包括2026年3月推出的最新計劃）現在已經涵蓋了蔡女士所尋求賠付的這類手術。

案件將在地區法官張冠基（Teo Guan Kee）面前繼續審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