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車撞堤再撞柱 女司機棄車吃宵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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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6-05-21
Source: 獅城新聞

（新加坡訊）女郎開車右轉失控撞上分界堤，再撞防撞柱，之後竟若無其事和朋友4人棄車去吃宵夜，只留下殘破的車頭橫亘在馬路中央阻礙交通。

被告羅克麗莎（30歲，譯音）共面對7項包括提供假口供、妨礙司法公正、疏忽駕駛等的控狀。

她昨早承認其中5項，餘項交由法官下判時納入考量。

根據案情，今年2月1日凌晨3時03分，警方接獲報案，指有輛車撞上分界堤，出事地點位於密駝路的中國銀行建筑前方。

調查揭露，事發前被告正開著車，載著3名友人同行。車子原本沿著密駝路往卡佩芝路方向行駛，在來到密駝路與奎因街的交界處時遇上紅燈，被告便將車子停在一輛轎車後方，等待綠燈準備右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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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羅克麗莎。 

隨著交通燈轉綠，被告尾隨前方車輛起步右轉。豈料，車子在右轉途中突然失控，撞上分界堤，隨後又迎頭撞向防撞柱，巨大的衝擊力導致防撞柱當場被「連根拔起」斷裂。

車禍發生後，被告和朋友竟若無其事，棄車去吃宵夜。她離開時，車子的右後輪卡在分界堤上，車頭則落在密陀路最右邊車道上，阻礙了3條車道的最右邊車道。

警方不久後抵達，把被告的車拖走，並致電讓她回到車禍地點，但即便警方一再警告，直言棄車逃離屬於違法行為，被告仍拒絕配合，不肯回到現場。

被告的代表律師指，被告患有重鬱症，懇求法官考慮讓她接受強制性治療評估後再下判，控方並不反對。

法官諭令被告接受強制性治療評估，案展6月23日下判。

處於吊銷駕照期間的男友開車超速遇臨檢，同車被告「頂包」謊稱自己是司機。

2024年2月19日晚上11時許，交警在加冷—巴耶利峇快速公路（KPE）往淡濱尼路出口前，察覺被告男友黃偉（26歲，音譯）所駕駛的轎車正以每小時110公里的高速疾馳，而該路段的最高時速限制實為80公里。

交警跟在車後，開啟閃光信號燈，再駛到車子右邊鳴笛示意黃偉停車。當時，交警已經看到開車的是黃偉。

豈料，黃偉突然放緩車速，故意讓車子落後警車一大截，最後才在路肩停下。他自知因酒駕被吊銷駕照30個月，因此趁交警還未走到他們車旁前，和原本坐在副駕駛座上的被告換位。

被告和黃偉都謊稱，開車的是被告，黃偉是前座乘客，但在交警進一步審問後，黃偉才承認他是司機。

黃偉早前也被控上法庭，已被定罪判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