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加坡議會於周三(10月7日)討論了一系列議題,涵蓋了從幫助公眾驗證政府官員身份的舉措到新加坡借貸成本等多個方面。
議會獲悉,儘管多位議員呼籲給家庭更多調整時間,但小學一年級註冊框架的變更仍將從2027年起實施,且沒有過渡期。相關變更包括將大多數小學的第二階段2C名額從40個增加到60個。
議員們還就數據中心監管收緊對競爭力和可持續性的影響提出了質疑,並就旨在加強活躍出行設備(active mobility devices)銷售和廣告管理規則的新交通法進行了辯論。
以下是周三議會討論的另外六個議題:
為什麼沒有對關於以色列代表團訪問的報道採取 POFMA 措施
高級部長兼內政部長尚穆根在書面議會回覆中表示,針對一份關於新加坡與以色列安全官員會面的以色列媒體報道,政府並未發出《防止網絡假信息和操縱法》(POFMA)的更正指令,因為該報道未達到公共利益閾值。
尚穆根表示,《哈雷茲》(Haaretz)報紙關於此次會面的說法「完全錯誤」,但內政部當時基於法律建議的評估認為,根據新加坡的網絡假信息法,發出指令的公共利益理由不足。
他表示:「然而,這並不排除如果情況發生實質性變化並需要不同評估時,隨後發出 POFMA 指令的可能性。」
尚穆根同時兼任國家安全協調部長,他是在回應工人黨芽籠區議員法德利·福齊(Fadli Fawzi)的提問。法德利詢問為何不對《哈雷茲》報發出 POFMA 更正令,並詢問新加坡是否要求對此次會面保密,以及會面中是否討論了約旦河西岸的非法定居點和定居者暴力問題。
《哈雷茲》在9月報道稱,以色列監獄服務局和國家安全部的代表團對新加坡進行了「秘密訪問」,且訪問期間提及了死刑問題。內政部隨後否認了該報道,稱會面涉及在應急響應、犯罪預防和法醫學等領域的最佳實踐分享。
周三,尚穆根表示,新加坡與外國同行之間的交流是保密的,出於安全考慮通常不公開。自2025年1月以來,內政部與外國同行(包括幾位來自中東的官員)舉行了11次官員級雙邊交流,其中僅在對方要求下發布了一篇新聞稿。
尚穆根補充說,如果法德利認為內政部應利用此類接觸來對某個國家的政策或行為表達關切,他應澄清這應該是「僅針對以色列,還是統一適用於內政部接觸的所有國家」。
部長問道:「例如,當內政部與其他中東或亞洲國家進行業務討論時,我們是否也應該提出新加坡對其行為或政策的關切?」
「如果這是該議員的立場,政府很想了解他建議這種方法將如何服務於新加坡的整體利益。」
精簡政府名錄
數字發展與新聞部高級政務部長劉嘉敏表示,在精簡新加坡政府名錄後,各機構質量服務經理的聯繫方式已變得更加醒目。
劉嘉敏(同時兼任人力部代理部長)表示,這讓公眾能夠驗證聯繫他們的官員身份。對於現有問題的後續跟進,公眾可以使用之前與該機構官方往來信函中的聯繫方式。
為了遏制詐騙者的濫用,部分公務員的姓名、電子郵件地址和辦公電話號碼已於今年早些時候被刪除。
她表示,為了幫助公眾識別合法電話,政府將在今年晚些時候為來自政府機構的電話引入統一的電話號碼前綴和可識別的呼叫者名稱。
借貸成本
新加坡金融管理局副主席蔡鴻 Tat 表示,新加坡的利率上升幅度低於其他國家,這反映了強有力的財政基礎,使得新加坡政府證券的需求保持健康。
蔡鴻 Tat(同時兼任國家發展部長)是在回答關於美國國債收益率持續上升如何影響新加坡借貸成本和信貸可用性的問題。
他表示,借貸成本大致與歷史水平持平。10年期新加坡政府證券收益率為2.5%,而其10年平均值約為2.2%。
作為國內貸款基準的三個月復合新加坡隔夜利率平均值(SONIA)為1.2%,低於其10年平均值1.5%。
員工醫療福利
人力部代理部長劉嘉敏表示,人力部及其三方合作夥伴正在研究如何鼓勵僱主提供超出法定要求的醫療福利。
此類福利包括報銷除診療費以外的醫療費用,以及在不需要醫療證明的情況下提供帶薪病假。
在人力部2024年的調查中,約30%的僱主提供無需醫療證明的帶薪病假,高於2023年的約27%。
自動駕駛車輛對司機的影響
交通部長蕭傑夫在書面議會回覆中表示,自動駕駛車輛(AV)的推廣預計不會對司機的就業和生計產生「任何立即影響」。
他表示:「自動駕駛車輛的數量在目前7.2萬名活躍的計程車和私家車司機中僅占極小比例。」
蕭部長補充說,到2028年底,新加坡可能會有數百輛自動駕駛客車,部署在各種「受限使用場景」中,因為國家仍處於安全驗證以及建立市場需求和接受度的階段。
在回應多位議員關於自動駕駛部署期間對計程車和私家車司機支持的提問時,他表示:「雖然無法預測五年後新加坡會有多少輛自動駕駛車輛,但幾乎可以肯定,大多數點對點運輸將由人類司機提供。」
榜格勞區議員姚宛玲(PAP)詢問是否應採取限制自動駕駛車輛數量等保障措施以控制推廣速度。對此,蕭部長表示:「我們不應這樣做,因為我們的交通需求仍在增長。」
懷孕相關歧視投訴
人力部代理部長劉嘉敏在書面議會回覆中表示,公平與進步僱傭實踐三方聯盟(TAFEP)在2019年至2025年期間收到了49起與懷孕相關的歧視投訴。
她表示:「一旦有證據表明存在歧視性僱傭行為,TAFEP 將將投訴移交給人力部(MOM)進行調查」,並補充說,人力部可根據案件嚴重程度採取執法行動。
這包括要求僱主糾正人力資源流程中的缺陷,或暫停其申請外籍勞工的資格。
劉嘉敏是在回應工人黨芽籠區議員法德利·福齊的提問,他詢問了自2017年以來每年向 TAFEP 提交的懷孕相關歧視投訴數量。
CNA 在9月下旬報道稱,一名因懷孕和即將休產假而被錯誤解僱的女性獲得了僱傭索賠法庭(ECT)裁決的 19,800 新元(約 15,500 美元)賠償。
劉嘉敏周三表示,因懷孕而被解僱的員工也可以向三方爭議管理聯盟(TADM)提出錯誤解僱索賠。
在2019年4月至2025年期間,TADM 共收到 387 起關於懷孕期間錯誤解僱的賠償或復職申請。其中 301 起(即 78%)在 TADM 得到了解決。
她補充說,其餘 86 起被發放了案件轉介證書,允許申請人向 ECT 提起訴訟。在提交給 ECT 的 72 起索賠中,有 27 起(即 38%)裁定員工勝訴並獲得賠償。
根據計劃在2027年底前生效的《職場公平法》,僱主基於包括懷孕在內的受保護特徵做出不利的僱傭決定將屬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