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賭場用假鈔被抓！兩名中國籍人員涉嫌偽造新加坡貨幣，最高可判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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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6-08-26
Source: 獅城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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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將起訴一名33歲中國籍男子和一名25歲中國籍女子，兩人涉嫌參與共謀偽造新加坡貨幣。

2026年8月24日凌晨約3時50分，警方接報稱，一名男子在濱海灣金沙賭場（Marina Bay Sands Casino）企圖兌換一張偽造的新加坡100新元鈔票。中區警署和商業事務局的警員隨即到場處理。初步調查顯示，該男子向出納員交付了15萬新元，要求將其存入其賭場帳戶。在清點現金時，出納員發現一張肖像系列100新元鈔票上印有「COPY」（副本）字樣，隨即向警方報案。

隨後，警方在隨行人員引導下將該男子帶回其酒店房間，此時一名女子正攜帶一台印表機離開房間。警方在對其進行搜查時，在其身上發現了121張偽造的100新元鈔票。在酒店房間的搜查過程中，警方還發現了包括瓶裝墨水、紙張和切紙機在內的偽造工具，並將其作為證物沒收。

兩人將於2026年8月26日在法院受審，被指控觸犯《1871年刑法》第489A條及第109條，涉嫌共謀偽造新加坡貨幣。該罪行最高可被判處20年監禁及罰款。

警方對任何參與偽造貨幣的犯罪行為採取嚴厲態度。根據《1871年刑法》，任何被判定製造、偽造、使用或持有偽造貨幣或銀行票據的人員將受到以下處罰：

**偽造或仿製貨幣或銀行票據**（根據《1871年刑法》第489A條）：最高可判處20年監禁及罰款。

**將偽造貨幣或銀行票據當作真鈔使用**（根據《1871年刑法》第489B條）：最高可判處20年監禁及罰款。

**持有偽造或仿製的貨幣或銀行票據**（根據《1871年刑法》第489C條）：最高可判處15年監禁及罰款。

**製造或持有用於偽造貨幣或銀行票據的工具或材料**（根據《1871年刑法》第489D條）：最高可判處20年監禁及罰款。

公眾若收到疑似偽造的貨幣鈔票，應採取以下措施：

立即撥打「999」報警。

記錄提供偽鈔人員的特徵，包括性別、種族、年齡、身高、體型、衣著、紋身以及所使用的語言或方言。

儘量減少接觸疑似偽鈔，將其放入信封或摺疊紙張等保護覆蓋物中，以防止進一步篡改，隨後將其移交給警方。

關於新加坡真鈔安全特徵的詳細信息，可訪問新加坡金融管理局（MAS）官網查詢：<https://www.mas.gov.sg/currency/Identifying-Genuine-Currency>。

**沒收的偽鈔照片**

**疑似偽造工具照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