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律師林鼎。 (圖取自林鼎面子書)
(新加坡訊)61歲律師兼反對黨領袖林鼎在無有效律師執照的情況下執業而被判坐牢3個月一周,因沒在指定時間向法院報到服刑,法庭已經對他發出逮捕令。
根據亞洲新聞台報道,林鼎原本應在周一(3日)中午前到國家法院報到並開始服刑。
他的代表律師拉維桑克證實,林鼎沒有在指定時間報到,且失聯,就連自己和擔保人也未能聯繫上林鼎。
律師說,法庭因此在周一對林鼎發出逮捕令。
「這很不像他。」
律師也說,不清楚林鼎是否因身體狀況入院。
林鼎今年1月曾向法院透露自己患有一種名為「持續性偏頭痛」的疾病,每天都會出現嚴重偏頭痛,並曾兩度住院治療。
法庭記錄顯示,林鼎原本應在日出席一些控狀的審前會議,但他並未出現,案件已換成在本月17日進行逮捕令進展檢討。
林鼎因在沒有律師執照的情況下執業,觸犯律師專業法令,原本被判監6周和罰款1000新元,但控方上訴得直,高庭今年2月份改判林鼎坐牢三個月又一周。
另外,林鼎今年4月也因擔任律師期間不當處理客戶3萬新元款項,被三司庭判處3萬新元罰款。
林鼎目前擔任人民之聲及人民改革聯盟秘書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