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酒駕逆行還闖紅燈！男子瘋狂飆車撞巴士後車輛起火，兩名兒童受傷，結局太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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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6-06-17
Source: 獅城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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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29歲男子將於2026年6月18日在法庭受審，他將被指控危險駕駛導致他人受傷、酒後駕駛、逆行以及將車輛停在危及其他道路使用者的位置。

2024年3月6日早上約6點，警方接報稱，在Cavenagh路有一輛黑色轎車逆行並停在路邊。當警員抵達並靠近車輛時，該司機突然加速逃離。

約15分鐘後，警員在Bukit Timah路往Upper Bukit Timah路方向發現該車正高速行駛。在Coronation路與Anamalai大道之間，該車在車流中危險地左右穿梭，平均時速至少達到114公里/小時，嚴重超過該路段的限速。隨後，該車在Bukit Timah路與Sixth Avenue路口闖紅燈，與一輛正在掉頭的私家巴士相撞。緊接著，車輛向左偏離，撞上電燈柱後停在草地上並起火燃燒。司機及其三名乘客在最後一刻從起火的車輛中逃脫。兩名當時分別為8歲和9歲的男性巴士乘客，以及該車司機和三名乘客均在意識清醒狀態下被送往醫院。隨後，該司機被警方逮捕。

調查顯示，該司機在駕駛前飲用了酒精。此人是累犯，曾在2019年因酒駕和不顧他人駕駛而被定罪。

該男子將在法庭上面臨以下指控：

根據《1961年道路交通法》第67(1)(b)條，指控**酒後駕駛**；

根據《1961年道路交通法》第64(1)條，指控**危險駕駛導致他人受傷**；

根據《1961年道路交通法》第122條，指控**將車輛停在危及其他道路使用者的位置**；

根據《1961年道路交通法》第69(4)條，指控**在現場拒絕提供呼吸樣本**；

根據《1961年道路交通法》第120(3)條，指控**不遵守交通指示標誌而逆行**。

警方對這類極其惡劣的駕駛行為採取嚴肅態度，特別是那些在酒精影響下駕駛並危及他人生命的行為。警方將毫不猶豫地對這類違規者採取嚴厲行動。

**相關違法行為處罰標準**

**酒後駕駛**酒駕將被處以2,000至10,000新加坡元不等的罰款，或最高12個月監禁，或兩者兼施。若為第二次或再次被定罪，罰款將增加至5,000至20,000新加坡元，且最高可判監兩年。違規者還可能被取消所有類別的駕駛資格。

**危險駕駛導致他人受傷**該罪行最高可處10,000新加坡元罰款或最高兩年監禁，或兩者兼施。對於累犯，最高可處20,000新加坡元罰款或最高四年監禁，或兩者兼施。對於嚴重累犯，還將在原判刑基礎上增加5,000至20,000新加坡元的罰款及最高兩年的監禁。違規者還可能被取消所有類別的駕駛資格。

**將車輛停在危及他人的位置**將車輛停在可能危及其他道路使用者的位置或方式，最高可處1,000新加坡元罰款或最高三個月監禁，或兩者兼施。

**在現場拒絕提供呼吸樣本**在要求提供呼吸樣本時拒絕配合，將被處以1,000至5,000新加坡元罰款，或最高六個月監禁，或兩者兼施。若為再次定罪，罰款將增加至3,000至10,000新加坡元，且最高可判監12個月。違規者還可能被取消所有類別的駕駛資格。

**不遵守交通指示標誌（逆行）**逆行駕駛最高可處1,000新加坡元罰款或最高三個月監禁，或兩者兼施。若為再次定罪，最高可處2,000新加坡元罰款或最高六個月監禁，或兩者兼施。

**事故現場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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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該29歲男子駕駛的車輛在與巴士及電燈柱相撞後劇烈起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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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被撲滅後的車輛狀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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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輛搭載學童的巴士在掉頭時被該車撞擊，導致當時8歲和9歲的兩名兒童受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