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商人遭岳父刺剎命案 情婦入稟 索1068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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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19-11-26
Source: 獅城新聞

（新加坡25日訊）商人遭岳父刺殺喪命一案再掀波瀾，情婦入稟高庭，向商人的遺產共同執行人索討逾356萬元（約1068萬）欠款。

2017年轟動一時的文達街謀殺案，79歲岳父陳南成疑不滿38歲女婿斯賓塞搞垮生意又搞婚外情，在眾目睽睽下在咖啡店涉及刺了他10多刀，導致他傷重不治。

報章6月剛報道，死者岳母入稟法庭為3名外孫追討保金，爆出他生前曾與妻協議，投保並將三名子女列為受益人，一旦自己去世三人共可獲300萬元保金。

豈料，這起命案又爆出案外案，根據記者掌握的索賠狀文件，起訴人是42歲楊姓婦女，她從2012年開始就與死者展開婚外情，她於今年初入稟高庭，向死者的遺產共同執行人，即原配和另兩名女子索償356萬9161元。

其中，死者在前年4月從起訴人借了16萬6000元購買一輛豐田轎車，當中的六萬元是起訴人出售舊車的收益、10萬元來自兩人的銀行聯名帳戶，以及6000元現金。

此外，起訴人指死者於2012年9月至2017年5月間，向她借了340萬3161元，兩人同意待死者經濟狀況穩定後無息償還，而這筆錢來自起訴人的父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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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者斯賓塞。（檔案照）

## **原配：欠款是愛的禮物**



原配辯駁，指丈夫與情婦如同夫妻，欠款根本就是愛的禮物。

針對索賠，答辯方辯駁，死者在2016年尾出售了港口與物流服務公司TNS Ocean Lines的股份後，經濟狀況穩定，根本無需向起訴人借錢，否認對方的所有指控。

答辯方也認為，起訴人和死者的關係如同夫妻，即使死者有收到錢，就兩人當時的關係而言，這錢應該是愛的禮物，而非欠款。

死者岳父曾是TNS Ocean Lines的董事，死者在2006年被列為同一家公司的董事。

## **索回名牌包鑽石等**



原配反訴情婦，要索回名牌包、3.43克拉鑽石等「愛的禮物」。

答辯方指出，死者和起訴人時常出國旅遊，兩人過著奢侈的生活，而死者所購買的不少私人財物都被起訴人占有。

答辯書揭露，死者給起訴人一張信用卡，購買了不少名貴的手錶、藝術品，也曾買了個愛馬仕的Berkin包包，以及一枚3.43克拉的鑽石。

答辯方要索回這些私人財物，但起訴人稱死者曾說過，私人財物都是送她的禮物，信用卡則是用來作為家庭開銷的用途。

## **前年才發現有婚外情**



答辯方指出，原配和死者於2004年7月結婚，兩人如同一般夫妻，共同努力建立家庭，原配根本不曉得死者有婚外情。

她前年2月才發現死者背叛了自己，質問對方後，死者才坦承，並透露和起訴人育有兩個私生子，當時分別是4歲和2歲，死者還會為他們舉辦生日派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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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者的岳父陳南成事後被控謀殺。（檔案照）

## **東窗事發才提出離婚**



死者瞞著原配向情婦求婚，兩年後被揭發，才要求離婚。

答辯書指出，死者在2015年就已拿出婚戒向起訴人求婚，不過一直到東窗事發後，他才向原配提出離婚，並搬離兩人的婚房，長期和情婦在不同的住處同居，其中一處位於烏節路的公寓單位由死者所購。

答辯方也指轎車屬於死者，因而發律師信要索回，但起訴人在一番交涉後才肯交出車子。

## **聲稱是公寓的實益擁有人**



起訴人認為，她和死者雖然把對方當成配偶，但畢竟不是真正的夫妻，因此在財務方面分得很清楚。

她稱，自己才是烏節路公寓單位的實益擁有人（beneficial owner），因為她經濟獨立，買房的錢全由她出，而非經濟有困難的死者。

她也聲稱，由於原配一家事發後正處於哀悼期間，因此不忍提出死者欠錢一事，待答辯方欲索回轎車時，她才提出。

## **賭債、炒股 欠數百萬元**



情婦稱死者因賭債、炒股，欠下數百萬元債務。

起訴人在回復答辯方時聲稱，她從2012年開始就借錢給死者，後者當時所欠下的巨額賭債，以及炒股輸掉的錢，數額高達數百萬元。

即使出售了公司股份，起訴人指死者於事發前依然在分期還錢，還未完全脫離債務問題。

有鑒於此，起訴人堅稱，為了公平起見，兩人同意在死者還完錢之前，她才是車主，所以轎車一直都是她的所有物，也是她和死者的家用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