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案中案？　新加坡高庭再推翻一女傭偷竊罪判決，「贓款」原來是「春色封口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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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0-11-03
Source: 獅城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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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波蒂拉（Portela）在Eugene Thuraisingam LLP三名律師協助下，上訴得直，當庭無罪釋放。左起：律師黃舒旺、夏柵娜、女傭波蒂拉和法律實習生阿里菲。（聯合早報） 

**作者 鄭智浩**

**繼**[「樟宜機場集團主席廖文良的前女傭洗脫偷竊罪」](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g3MDIwOTEwNw==&mid=2247523889&idx=4&sn=349273f9d8a0b23c651694838b27e47f&chksm=ce939d0df9e4141b101a74b9609de2a7d0cf7fc4a2f9d5d6fb8ff1d65138a4ededc21bcd03a3&scene=21#wechat_redirect)後，本地又一原本在國家法院判處偷竊罪名成立的女傭，在高庭上訴後獲得平反。

這名原本被判坐牢12個月的菲律賓女傭波蒂拉（Portela Vilma Jimenez），上周五（10月30日）在高庭上訴得直，最終無罪釋放。

50歲的波蒂拉麵臨10項偷竊控狀，被指在2017年1月13日至2月28日之間，偷走前僱主楊忠詳（91歲，前警員）的兩張提款卡，並八次盜提銀行戶頭內的8000元。其中七筆涉及大華銀行提款卡，還有一筆則涉及郵政儲蓄銀行提款卡。

波蒂拉在審訊中反指這些錢是老僱主對她做出「無理要求」的賠償，堅持不認罪。

據報道，波蒂拉到楊忠詳家工作前，曾經在新加坡和科威特工作了20年。她在2015年12月至2017年4月之間到楊忠詳家裡工作，主要負責照顧他的妻子，對方患有失智症且行動不便。

**老僱主的「無理要求」竟然是摸胸與胯部**

這起案件最引人注目的，不是女傭被誣告偷竊，或是僱主損失錢財，而是意外牽扯出的「案中案」，而且這些「香艷」細節早已在國家法院庭上揭露，卻被國家法院法官以「編造故事」為由全盤推翻。

波蒂拉在辯護時稱，她是在獲得楊忠詳的許可後才去提款。她透露，**每次她允許楊忠詳撫摸她的胸部和胯部，楊忠詳就會支付她500元，她還因此獲得了四次報酬。**

辯方律師指出，楊忠詳分別在2017年1月8日及15日，2月2日及5日夜闖波蒂拉的房間非禮她，還企圖與她發生性關係。根據媒體報道的國家法院法官判詞，可以得知：

1月8日，楊忠詳晚上來到波蒂拉的房間，詢問她是否已讓罹患失智症的妻子吃藥，然後趁機觸摸波蒂拉的手臂並表示，若波蒂拉同意讓她撫摸身體，願意給予500元作為補償。

為「錢」心動的波蒂拉同意讓楊忠詳對其上下齊手。得逞後，楊忠詳就遞上一張寫上他大華銀行戶頭提款密碼的紙。

1月15日，楊忠詳二度來到波蒂拉房間，想與波蒂拉發生性關係，但卻不舉，因此作罷。

2月5日，楊忠詳表明要與波蒂拉發生關係，但波蒂拉不同意，警告楊忠詳若繼續觸摸她的身體，就通知楊忠詳的媳婦。楊忠詳於是告訴波蒂拉，願意給500元當遮口費。

據《海峽時報》報道，波蒂拉在庭上還說，她雖然有一個星展銀行戶頭以及一張個人提款卡，但她不會使用提款機。所以她拿著老僱主的提款卡去取錢時，每次都按出1000新元。她將這些錢全部交給老僱主，對方留下500元後，將剩餘的500元交給她。

（紅螞蟻看到這裡，真的覺得學校的數學課都白上了。女傭若被非禮四次，每次給500元的賠償，加起來不是2000元嗎？可是她前後提出8000元，僱主收一半給她一半，總數是4000元，兩筆錢如何對得上，數學比較好的蟻粉可能有答案。）

對波蒂拉的這些「爆料」，楊忠詳全盤否認，指從未將提款卡交給波蒂拉，更不曾告知她密碼。

他在庭上堅稱，自己以前當過警察，處理錢財向來小心，提款卡一直收在錢包里，而錢包也一直放在褲袋裡，即便上廁所都帶著。

國家法院法官下判時說，若波蒂拉所言屬實，**楊忠詳實際上只非禮了她一兩次，沒有必要一再補償。**

法官指波蒂拉口供前後矛盾，不合邏輯，完全是在編造故事。

**辯方律師提出四大疑點**

不服判決的波蒂拉決定上訴至最高法院。

Eugene Thuraisingam LLP律師事務所的兩名律師黃舒旺和夏柵娜（Syazana Yahya）無償出任波蒂拉的代表律師，上周五（10月30日）在高庭進行抗辯時提出四大疑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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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最高法院大廈外觀。（聯合早報） 這四大疑點隨後被高庭法官接納。 

沒有證據表明，楊忠詳在2017年2月的第一周就向銀行舉報「非法提款」，這與他在錄供時所說的相反；

控方未能說明為何拖延三周才上報未經授權的提款。報案日為2017年2月22日，楊忠詳卻稱在2月2日已發現銀行戶頭出現問題；

控方未能解釋，波蒂拉如何能夠多次使用提款卡。至關重要的是，楊忠詳一再表明，裝有提款卡的錢包他一直隨身攜帶；

控方也未能解釋，波蒂拉如何知道提款卡密碼。

辯方指出，案發時89歲的楊忠詳，應該是在家人發現銀行帳戶被提出數筆款項後，為隱瞞真相而謊稱錢被盜提。楊忠詳無奈之下也只能自圓其說，報警調查這起「盜提」事件。

為波蒂拉上訴時，代表律師也在陳詞中引用廖文良女傭脫罪案，以及黃中武醫生洗脫強姦案為例，藉此說服法官。

律師說，若檢察官發現案件有疑點卻避而不談，這將成為「危險」的前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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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中武醫生被控在2015年非禮及強姦一名23歲女學生，今年6月在高庭上訴後洗脫冤屈。（海峽時報）

**高庭法官：波蒂拉不可能靠運氣「猜中」密碼**

據《聯合晚報》報道，聽完控辯雙方的陳詞後，高庭法官蔡利民在休庭20分鐘後發表口頭裁決，以五點推翻楊忠詳與控方的說辭，當庭釋放波蒂拉。 

**波蒂拉不大可能在夜裡偷取提款卡：**國家法院法官認為，波蒂拉找機會在楊忠詳入睡時偷出放在抽屜里的錢包，取得裡頭的提款卡，再找時機放回去。蔡利民法官卻不認同這種說法。證據顯示，波蒂拉曾三次在中午時分使用提款卡。倘若波蒂拉試圖找機會在夜裡將提款卡放回抽屜，楊忠詳有充足時間發現提款卡不見。

**無證據表明波蒂拉偷看楊忠詳輸入密碼：**國家法院法官認為，波蒂拉應該是在陪同楊忠詳出外購物時，偷看提款卡密碼。蔡利民法官表示，沒證據支持這一說辭。

**不大可能兩次就猜中密碼：**控方認為，波蒂拉靠猜測取得提款卡密碼。蔡利民法官駁斥，電眼記錄顯示，波蒂拉第二次輸入密碼就成功登入戶口。波蒂拉兩次就猜中密碼，不太可能。

**楊忠詳的說辭不可靠**：楊忠詳聲稱，他在2017年2月2日收到銀行單據後，發現有人盜提存款，立即向銀行舉報。銀行職員在供證時否認曾接獲舉報。蔡利民法官認為，「未經許可」提款是嚴重事件，若確實發生，銀行不可能沒有記錄。

**若是未經許可提款，不可能三周後才報案：**辯方揭露，聲稱得知被盜款的楊忠詳拖到三周後（22日）才報案，波蒂拉間中還數次提款。蔡利民法官認為，這支持了女傭的說法（獲得僱主許可提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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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庭法官蔡利民以五點駁斥楊忠詳與控方的說辭。（海峽時報示意圖）

**辯方律師：成功上訴靠一定運氣**

波蒂拉的代表律師黃舒旺向《新明日報》指出，上訴得直有一定的幸運因素，因為能證明女傭清白的關鍵證據，就是大華銀行職員的證詞，上訴時，他們團隊並未掌握這些證詞。幸運的是，法官向控方提出想傳召大華銀行職員上庭。

黃舒旺說： 「萬一法官沒有向控方提出，她希望聽取大華銀行職員的供詞的話，結果可能就不一樣了。」

黃舒旺說，他是透過網絡連線為波蒂拉上訴，波蒂拉當時人在高庭內。

雖然無法第一時間看見波蒂拉聞判的表情，但事後見到她時，她非常開心。

「波蒂拉目前仍在新加坡，調查人員也正辦理手續歸還她的護照，讓她能早日回家。」

黃舒旺指出，這場官司打了三年。在這段期間，波蒂拉無法工作與賺取收入，也被迫與家人分隔兩地，而且可能面臨監禁，前途茫茫，對她來說，是一段很難想像又很悲慘的經歷。

黃舒旺也藉機為客工援助組織「情義之家」（HOME）等非政府組織喊話募捐。他說，有許多女傭面臨著類似於波蒂拉和莉亞妮的困境，「情義之家」的支援對客工而言尤為關鍵，他呼籲大家向「情義之家」（HOME）的司法救助基金捐款，藉此幫助更多女傭爭取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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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義之家」就坐落在芽籠路上一間小小店屋的二樓。（紅螞蟻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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