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開房後沒錢收謊稱被網友強姦   女郎判緩刑監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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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5-10-28
Source: 獅城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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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林敏蕊被判12個月緩刑監視。（新明日報檔案照） 

（新加坡訊）與男網友開房後對方拒付1200新元，20歲女子報警謊稱被強姦，昨早被判12個月緩刑監視，以及完成60小時的社區服務。

《新明日報》報道，被告是現年20歲的林敏蕊（譯音），她上個月承認一項報假案和騷擾的罪行，昨早被判緩刑監視12個月，期間必須在晚上10時至隔天早上6時留在室內，並完成60小時的社區服務。她的父母還須簽保5000新元，確保她在緩刑期間行為良好。

案情顯示，被告通過交友平台Sugarbook結識一名43歲的男網友，兩人開始在Telegram上聊天，並約於3月18日見面。男網友同意支付她200新元。

當晚兩人先到酒吧飲酒，隨後前往烏節路一帶的酒店開房。被告同意發生性關係，但過後卻向男網友索取1200新元。男網友拒絕，僅願意支付500新元。

豈料被告不僅不肯「降價」，甚至不斷辱罵男網友，並威脅要報警指控他強姦。她最終真的報警，事後還傳訊息告訴對方「你完了」。

警員趕到酒店後，被告聲稱自己醉酒時遭男網友強姦。然而，警方查閱酒店監控器畫面後，發現她的說辭與事實不符。

被告最終在隔天凌晨2時10分承認，她之所以報警，是因為男網友拒絕支付她所要求的1200新元。

律師早前為她求情時指出，被告已從事件中吸取深刻教訓，認為緩刑監視足以讓她反省並承擔後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