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賭百家樂以公式算牌　2大馬男共謀被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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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3-10-05
Source: 獅城新聞

![賭百家樂以公式算牌　2大馬男共謀被控](https://www.shicheng.news/images/image/1730/17309232.avif?0)





新加坡金沙賭場（檔案照）

（新加坡訊）犯罪集團利用公式計算百家樂的發牌，短短8天從金沙賭場贏走43萬3730新元，兩名馬來西亞男子與4名台灣人因共謀遭逮捕。

其中一名馬來西亞被告陳建毅（35歲）面對11項牴觸賭場管制法令的控狀，周二（10月3日）在庭上承認其中4項，餘項交由法官下判時納入考量。

這是新加坡首起在賭場管制法令第171（1）節條文下被控的案件。該節條文規定，任何人在賭場賭博時，不得使用任何儀器讓自己或他人計算或記錄發牌。

被告參與的犯罪集團成員還包括馬來西亞人蔡喜強（45歲），以及來自台灣的洪俊豪（27歲）、周語倫（26歲）、王宇（22歲）和洪妤雯（24歲）。

案情顯示，被告與洪妤雯於2022年8月在菲律賓賭場認識。同年10月，被告與洪妤雯和王宇約好在新加坡見面，一起到金沙賭場觀察百家樂的玩法。 

同年11月，他們又相約在菲律賓賭場，討論如何在百家樂中贏錢。這次，被告因為友人蔡喜強缺錢用，便帶著他同行。

他們透過洪妤雯認識一名叫「凱文」的男子，凱文發明一個公式用來計算百家樂的發牌，讓他們更可能贏錢。 

操作者須背下由英文字母組成的程式碼，分別代表不同的花色和牌面，在Excel中輸入程式碼後，公式會計算並產生結果。

被告與蔡喜強決定加入這項陰謀，洪妤雯也同意讓兩人取得贏得金額的20%。

2022年12月，被告與蔡喜強、洪妤雯、王宇、洪俊豪和周語倫到新加坡來執行詭計，每人都有須負責的「角色」，這些角色是「槍手」、「巫師」、「坦克」和「輔助」。

「槍手」須在飯店客房內將收到的資訊輸入電腦，得到結果後通知「巫師」如何下注。 後者戴著藍牙耳機負責傳遞觀察到的訊息如發牌順序等，再把預測結果告知「輔助」和「坦克」。

「巫師」和「輔助」一般只會下小注，「巫師」通過下注的籌碼數額和位置來暗示「坦克」，後者則負責下重注。 成員會輪流扮演不同角色，被告主要負責擔任「槍手」和「坦克」。

執行前，兩名身份不詳的人會為團伙提供60萬新元「資金」，被告也從自己的戶頭提出10萬新元兌換成籌碼，若團伙贏錢，他可按比例得到分成。 每位成員的手上起初都有10萬新元籌碼。

2022年12月16日至23日期間，扣除輸掉的約23萬1332新元，團伙從百家樂贏得43萬3730新元。

賭場職員後來察覺異樣，洪俊豪在12月24日獨自到賭場時被捕。警方也從他們的飯店客房搜出約79萬730新元的籌碼。

其他5人在聯絡不上洪俊豪後懷疑他被逮捕，隨即在隔日凌晨開車到馬來西亞。2023年2月3日，被告在馬來西亞機場被警方逮捕，兩天後引渡回新。

控方指出，這起案件至少有6人涉案，他們的計劃周詳、複雜且難以被發現。 在洪俊豪被捕後，包括被告在內的其他嫌犯還立刻逃離新加坡。

主控官說，本案作為首起在賭場管制法令第171（1）節條文下被控的案件，刑罰必須足以遏制潛在犯罪團伙到新加坡干案，請求法官判被告入獄42個月至48個月。

法官表示需要時間考慮刑罰，案展11月22日判決。

根據新加坡賭場管制法令第171（1）節條文，一旦罪成，最高可被罰款15萬新元，或監禁最長7年，或兩者兼施。 團伙犯案則可被判罰款高達30萬新元。

蔡喜強和洪俊豪的案件仍在審理中。（人名譯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