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食客訴付「新年雜費」 餐館：可事先說明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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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6-02-07
Source: 獅城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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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車水燕閣大酒樓於本月1日起至3月3日期間將收取每人3.5新元的新年雜費，令民眾感到疑慮。 （取自早報網） 

（新加坡訊）農曆新年在即，新加坡有食客申訴，到餐館用餐時竟被收取一人3.5元「新年雜費」。經理受詢時解釋，該收費是茶水紙巾的新年配套價格，顧客可以提前告知不要。

公眾鄭先生（70歲）向《新明日報》申訴，他與同事在新加坡牛車水燕閣大酒樓用餐時，在毫不知情的情況下被徵收每人3.5新元的新年雜費。

根據收據顯示，鄭先生於本月2日傍晚6時許到這家老字號餐館用餐，買了七份餐品與兩碗米飯。除此以外，收據上還標註著10人份的農曆新年雜費。

鄭先生說，餐館的牆上與菜單上均未標註新年雜費，而用餐前或付款時，也沒有相關說明。直到拿到收據後，他才發現有這項收費。

記者前午走訪餐館時，確認餐館外牆與內部都沒有張貼相關告示。

酒樓經理胡女士告訴記者，3.5新元的新年雜費是新年期間所推出的配套價格，當中包含中國茶、白開水、餐前小吃花生、紙巾與辣椒。收費從本月1日開始，直至3月3日結束。

「平時一杯茶水3元，一碟餐前小吃3.5新元，但新年期間會變得比較忙碌，所以我們將這些費用合併起來，統一收取每人3.5新元的新年雜費。」

胡女士說，雜費並非強制收費，如果客人不要，可以跟店員說明。

「我當天雖然沒有在現場，但聽說同事已向顧客說明。他們不是所有人一起到場，而是陸續抵達，可能因此造成了一些誤會。」

## 食客盼收費透明 餐館：未來或貼告示



食客希望保持收費透明，餐館表示，未來或會貼上相關告示。

鄭先生說，他曾返回餐館詢問這項收費，而當時餐廳工作人員說是新年附加費，也稱會提醒員工需要事先和顧客說明。

鄭先生覺得，餐館應當將收費項目明確列明，例如清楚標註紙巾費、小菜費等，而不是籠統地以「新年雜費」概括。

「這種做法很不合理，商家應當確保收費透明。」

此外，他也認為，收費應在新年前後一周開始收取，提前兩周並不合理。

目前，餐廳經理已將此事反映給老闆，未來餐館或許會貼上告示，並在菜單上寫明這些收費。此外，員工也會參與培訓，與食客進行相關說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