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八名司機因超速被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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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5-06-16
Source: 獅城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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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名年齡介於27至66歲的 motorists，因涉嫌超速駕駛，將於2025年6月17日被提控上庭。這八名 motorist 均被發現超速超過道路限速40公里/小時以上，其中兩人更涉嫌超速超過60公里/小時以上。

案件詳情如下：

2024年12月28日，一名66歲男子涉嫌在東海岸上段路（Upper Changi Road East）往新上段路（New Upper Changi Road）的路段，以102公里/小時的速度駕駛汽車，超過該路段60公里/小時的限速。該名司機將根據《1961年道路交通法令》第63(4)條文被控超速。

2025年3月11日，一名32歲女子涉嫌在宏茂橋21巷附近的上段實龍崗路（Upper Serangoon Road），以119公里/小時的速度駕駛汽車，超過該路段60公里/小時的限速。此案由紅燈攝影機的測速功能拍下。該名司機將根據《1961年道路交通法令》第63(4)條文被控超速。

2025年3月12日，一名58歲男子涉嫌駕駛德士在謝瑞爾大道（Sheares Avenue）上以107公里/小時的速度行駛，超過該路段60公里/小時的限速。該名司機將根據《1961年道路交通法令》第63(4)條文被控超速。

2025年3月13日，一名58歲女子涉嫌在上段實龍崗高架橋（Upper Serangoon viaduct）往文禮路（Bendemeer Road）的路段，以115公里/小時的速度駕駛汽車，超過該路段70公里/小時的限速。該名司機將根據《1961年道路交通法令》第63(4)條文被控超速。

2025年3月18日，一名27歲男子涉嫌在大士路（Tuas Road）往先鋒路（Pioneer Road）的路段，以112公里/小時的速度駕駛汽車，超過該路段50公里/小時的限速。該名司機將根據《1961年道路交通法令》第63(4)條文被控超速。

2025年3月27日，一名40歲男子涉嫌在加冷巴耶利峇快速公路（Kallang Paya Lebar Expressway）通往淡濱尼快速公路的匝道上，以96公里/小時的速度駕駛汽車，超過該路段50公里/小時的限速。該名司機將根據《1961年道路交通法令》第63(4)條文被控超速。

2025年3月30日，一名56歲男子涉嫌在謝瑞爾大道（Sheares Avenue）上以120公里/小時的速度駕駛汽車，超過該路段60公里/小時的限速。該名司機將根據《1961年道路交通法令》第63(4)條文被控超速。

2025年4月13日，一名43歲男子涉嫌駕駛一輛客貨車，在泛島快速公路（PIE）往大士方向的路段，以132公里/小時的速度行駛，超過該車輛本身的限速70公里/小時，以及該路段90公里/小時的限速。該名司機將根據《1961年道路交通法令》第63(4)條文，並結合第63(1)條文被控超速。

根據《1961年道路交通法令》第63(4)條文，超速罪可被處以最高1000元罰款，或最高三個月監禁，或兩者兼施。若為第二次或屢犯，可被處以最高2000元罰款，或最高六個月監禁，或兩者兼施。違法者也可能面臨吊銷所有駕駛執照類別的處罰。

超速一直是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之一。超速駕駛或騎行，一旦發生意外，將大幅增加嚴重受傷的風險。 motorists 應嚴格遵守道路及車輛限速，以確保自身及其他道路使用者的安全。從2026年1月1日起，超速罰單金額與記分點數將上調，以進一步遏制此類危險行為（詳情請參閱附件A）。交通警察將繼續嚴正執法，打擊危害道路安全的超速行為。道路安全是大家共同的責任，呼籲所有道路使用者齊心協力，共同維護道路安全。

**附件A**

**現行與加強後的記分點數及罰單金額**

*\* 累積達24記分點將導致執照被吊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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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共事務處

新加坡警察部隊 

2025年6月16日，下午4時30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