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逾期逗留新加坡超過18年 中國婦女判監6個月罰4000新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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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4-09-28
Source: 獅城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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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籍被告在國家法院承認一項牴觸移民法令的控狀。（聯合早報檔案照） 

（新加坡訊）一名中國籍婦女逾期逗留在新加坡超過18年，被判坐牢6個月，以及罰款4000元。

《聯合早報》報道，這名婦女之前也曾因逾期逗留而坐牢，出獄後因做控方證人被給予特別准證，卻為了在新加坡工作賺錢重犯。

中國籍的被告陳月英（54歲，譯音）昨日在國家法院承認一項牴觸移民法令的控狀。

根據案情，被告曾在2005年9月16日因逾期逗留被判坐牢18周和罰款3000元。被告是這起案子的控方證人，因此出獄後於2005年10月14日獲得移民與關卡局發出的特別准證。

特別准證後來延長至2005年11月23日，被告必須在當天到移民局報到，遣返回國，但她為了繼續留在新加坡工作而沒有這麼做。

2024年9月24日，被告到紅山東鄰里警局自首。庭上並未透露她自首的原因。

從2005年11月24日至2024年9月24日，被告在本地非法逾期逗留共18年10個月又一天。

控方指出，被告是重犯者，且逾期逗留超過18年，必須判處6個月監禁。控方也要求法官判她高於3000元的罰款，以替代鞭刑。

蓄齊肩長發的被告通過視訊認罪，她求情時僅懇求法官輕判，並表示自己無力繳付罰款，願以坐牢替代。

法官最終判她坐牢6個月，以及罰款4000元。若無法繳付罰款，就得額外坐牢多8周替代。

在新加坡移民法令下，逾期逗留者若罪成，可被判最長6個月監禁，外加至少3下鞭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