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馬達班路。(圖:谷歌街景)
一名52歲婦女明知腳踏車剎車器失靈卻遲遲未拿去修理,還照常騎車上路,結果撞死一名路人,被判坐牢四個星期。
新傳媒英文新聞網TODAY報道,中國籍被告Li Lianying早前承認一項疏忽導致他人死亡的罪名。
案情顯示,被告去年3月8日晚上9點左右,下班後從陳篤生醫院騎腳踏車回家途中,在馬達班路(Martaban Road)往馬里士他路(Balestier Road)方向的路上,撞上了正在過馬路的65歲婦女Lee Lai Kuen。
控方律師透露,被告當時嘗試剎車,但由於腳踏車剎車器失靈,她無法放慢車速。
「被告與受害者試圖避開對方,但被告的右車把撞到了受害者的右臂。」
事發後,受害者往後摔倒,頭部撞到了地面,導致腦部受傷,被送往醫院接受治療,不久後傷重不治。
控方律師說,被告早在事發前兩、三個月已知腳踏車剎車器失靈,但認為上下班騎車路程往往沒有行人,所以沒有去修理。
法官下判時指出,辯方和控方律師均沒有否認被告事發時車速很快,並認為這是一個加重判刑的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