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父騎腳車墜溝後亡   獅城女子告市鎮會等三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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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4-07-26
Source: 獅城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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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裕廊──金文泰市鎮理事會否認訴方的指控。（新明日報圖） 

（新加坡訊）新加坡一名阿叔被指雨天騎腳車時，因溝渠沒有蓋，結果連人帶車掉入溝渠，傷及脊椎和頸項，導致心臟驟停而死。

阿叔女兒因此入稟新加坡高庭，起訴當地市鎮會、管理代理公司、承包商等三方索賠。

《新明日報》報道，訴方索賠狀顯示，死者是58歲的唐文泰，生前是名德士司機，與妻女住在新加坡裕廊西42街第449座組屋。

根據訴方，2021年4月2日晚上8時30分，死者騎車回家，在騎過裕廊西1道第441座組屋與裕廊西42街第455座組屋之間的停車場時，因附近部分的溝渠沒有蓋，結果腳車輪卡在56公分深的溝渠。

死者被拋飛，掉入溝渠時頭先著地，導致頸項關節過度伸展，脊椎受傷，最後引發心臟驟停。

他於同月9日不幸過世，留下當時57歲的妻子，以及還在念大學的23歲女兒唐瑞琪。

唐瑞琪後來以遺產執行人身份入稟新加坡高庭，起訴裕廊──金文泰市鎮會、當時市鎮會的管理代理公司C&amp;W Services Township、以及承包商Primech A &amp; P私人有限公司，欲向三方索賠。

索賠數額包括1萬7056元的喪禮費用、2萬1173元的醫藥費，以及依靠者索賠等，具體索賠數額有待估算。

索賠狀顯示，死者生前月入平均為2941元。

訴方對辯方提出多項指控，包括指市鎮會沒有進行足夠的風險評估，確保事發地點能安全被公眾使用；指管理代理公司沒有確保溝渠有蓋上蓋子；指承包商在清理溝渠後，沒有確保溝渠蓋有被妥善蓋好。（人名譯音）

市鎮會：在混泥土坪區 死者違例騎行 

新加坡裕廊──金文泰市鎮理事會提出反駁，指事發地點不是指定走道，而是被劃為混泥土坪區，死者沒得到批准在事發地點騎腳車，違反了市鎮會的附屬細則。

市鎮會表示，混泥土坪區是公共設施和開放空間，根據市鎮會的附屬細則，在混泥土坪區騎腳車需事前得到批准，但死者沒有取得批准。

市鎮會也表示，由於地面是混泥土，即使事發當天下雨，地面也不會反光，加上事發地點有充足照明設備，路人可以看見沒有上蓋的溝渠。

稱不清楚事發時溝渠是否有蓋 

市鎮會表示，不清楚事發時溝渠是否有蓋，如果沒有，那便是當局在進行溝渠清理或病媒控制處理等工作。

市鎮會指出，事發地點的溝渠寬33公分，深49公分。當局是根據新加坡國家環境局提供的準則，在沒有人流或發現有積水的溝渠將溝渠蓋打開，方便監督和清理工作。

市鎮會表示死者是該區居民，對事發環境熟悉，會清楚或意識到溝渠是否有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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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發地點在新加坡裕廊西1道第441座組屋附近的停車場。（新明日報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