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房東設20規矩 廁所外也裝電眼 租客：像在坐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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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5-06-17
Source: 獅城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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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裝了3個監控器，其中一個就在廁所門口。（新明日報圖） 

一名租客稱遭遇怪房東，不僅立下一堆規矩，就連廁所外也裝監控器，時刻監控和發信息警告，感嘆猶如進監獄。

《新明日報》報道，葉國華（48歲，手機店員）在臉書看到租房信息，並於上個月以每月1050元，租下新加坡勿洛北3街第529座一個單位的臥室。

他說，入住後發現房東苛刻，1個月後就搬離。

他說，最初中介並未特別交代，自己簽約時也沒細讀條款，入住後才發現屋主立的條款不下20條，其中一些讓他大呼離譜。

根據租約，租客不得在客廳使用手機或喧譁，洗衣機只能星期五使用、租客每次洗澡後須撿起掉落的毛髮、洗髮水和沐浴露不得留在浴室。

葉國華盡力配合，但最讓他無法接受的是家中裝了3個監控器，其中一個對著廁所方向。

「我們時刻都被監視，房東還經常凌晨三四時發信息，警告我們不得違反租約條件。」

## 洗澡、走路都被管



葉國華向《新明日報》記者出示對話記錄，房東發信息要求他把浴室某個顏色的沐浴露取走。

房東也時不時發信息「友情提示」葉國華的女友，說關門不能發出聲響，不能在浴室放自己的物件等。

葉國華也提到，房東不允許租客使用客廳，或打開客廳的燈，他晚上得摸黑走過客廳才能上廁所，因此他得自備手電筒，以便晚上出客廳時照明。

兩人入住1個月後終於忍無可忍，在6月4日搬走。

葉國華指雖然已脫離「苦海」，但希望藉此提醒他人，租房時要留意條款和提防遇到「怪房東」。

《新明日報》多次撥打房東電話，也通過中介轉達信息，但一直無法聯繫上對方。

## 搬家工人用廁所 租客被扣一半押金



有租客因讓搬家工人用廁所，被扣一半押金。

葉國華搬離當天讓上門的搬家工人使用單位廁所，卻因此被房東「罰款」。

「他說我違約讓外人進屋，以此為由扣下一半押金，只退還我五百多元，還說違約本該全額扣除押金的。」

另一名租客呂先生也在6月6日搬離。

有了前車之鑑，他請人上門搬家時，讓友人在單位外等候，自己把東西一件件搬出去。

他說：「我沒給房東機會扣我的押金，他最後也全數退還。」

## 另一租客：妻夢到房東驚醒



《新明日報》記者輾轉聯繫上另一個租客呂先生（33歲），他受訪時也說房東讓他們夫妻吃足苦頭。

呂先生3月搬入單位，除了得遵守一大堆規矩外，他也難以忍受時刻被監視的感覺。

他指房東曾發信息，令他把太太掛在廁所的衣服或毛巾拿出去，讓他們感覺自己做什麼都無所遁形。

「他甚至可以精確說出你哪一分鐘「犯錯」，然後警告你。」

呂先生也說，剛入住時太太不堪壓力，經常失眠，也曾做噩夢，夢到房東而半夜驚醒。

兩人在6月搬走，目前暫住親戚家。

若未提前說明家中安裝監控器 房東或觸犯隱私條例

新加坡一名房屋經紀鄭原禎受訪時說，房東在租賃合同中可列出任何條款，只要不違法即可；租客簽約前務必仔細閱讀，若有不明之處也應詢問清楚。

他說，有些合同用詞較為主觀或模糊，若因此產生爭議，雙方應儘量和平協商，中介也可幫忙協調。

如果租客認為扣除押金不合理，可以請第三方評估，或將爭議提交小額索賠庭。

他表示，若房東未在合同中說明單位內安裝監控器，有可能構成對租客隱私的侵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