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加坡議會通過新規：電子煙銷售、進口與使用將面臨最高10萬新元罰款及9年監禁，全面加強青少年保護與倉儲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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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6-03-06
Source: 獅城新聞

![新加坡議會通過新規：電子煙銷售、進口與使用將面臨最高10萬新元罰款及9年監禁，全面加強青少年保護與倉儲責任](https://www.shicheng.news/images/image/1781/17815285.avif?0)





新加坡：本周五（3月6日），新加坡議會一致通過《煙草（廣告與銷售管制）修正案及其他事項法案》，大幅提高對電子煙的持有、使用、進口與銷售行為的處罰力度。新法將電子煙及其組件列為禁止產品，並首次引入「特定精神活性物質」（SPS）類別，涵蓋乙咪酯等新型成癮性成分。

根據新規，個人使用或持有電子煙的最高罰款將從原先的2,000新元大幅提升至10,000新元（約合7,810美元）；進口商最高可面臨9年監禁及30萬新元罰款；銷售商或供應商則可能被判處最多6年監禁並處以20萬新元罰金。仿製煙草產品的銷售、供應或進口，首次違規者最高可被罰款10萬新元並監禁3年，累犯則處罰翻倍。

為應對日益嚴峻的公共健康挑戰，新法還設立「特定精神活性物質」（SPS）類別，將乙咪酯從《濫用藥物法案》中移除，並納入TVCA（煙草與電子煙管制法）統一監管。任何供應SPS者將面臨2至10年監禁及2至5下鞭刑；進口者則可能被判處3至20年監禁及5至15下鞭刑；持有、購買或使用SPS者，最高可被罰款2萬新元、監禁10年，或兩者並罰。

為防止新加坡公民和永久居民赴海外吸食電子煙以規避本地執法，新法明確將「境外使用SPS」列為違法行為。

**保護青少年：家長責任升級**

新法特彆強化對未成年人的保護。若成年人明知或疏忽地將SPS產品置於兒童可接觸之處，或未採取合理措施阻止青少年使用，首次違規最高可處10年監禁；累犯則面臨2至10年監禁。若成年人主動引導青少年參與電子煙或SPS的進口與供應，刑期更可延長至4至20年，並附加4至15下鞭刑。

衛生科學局（HSA）將與家長和監護人緊密合作，對未成年違法者實施個性化干預。若父母無正當理由拒絕參與子女的戒煙輔導，甚至可能面臨刑事指控。

**強化康復機制：從懲罰走向治癒**

新法不僅加強處罰，更引入強制性康復機制。凡被發現使用SPS或電子煙者，若符合條件，可被下達社區康復令；屢次違規者將被送至藥物康復中心接受系統治療。康復計劃將深入探究成癮根源，幫助違法者建立健康應對機制。

針對未成年使用者，康復過程將包含父母或監護人參與的專屬諮詢環節。議員何婷如（WP-盛港）強調：「執法不應僅是懲罰，更應成為年輕人改過自新的契機。」

**倉儲業主責任明確：疏忽即違法**

倉庫、儲物空間的業主和使用者也被納入監管範圍。他們必須採取合理措施，如審查租戶背景、進行突擊檢查、在租賃合同中加入禁止條款等，防止非法電子煙產品在其場所儲存與分發。若因疏忽導致價值超500萬新元的電子煙產品藏匿於倉庫，業主將承擔連帶責任。

為保障業主權益，法律明確禁止任何人阻礙、威脅或攻擊履行職責的倉儲管理者。HSA將提供清晰指引，協助業主識別違禁品、處理違規使用者，並在必要時尋求專業支援。

「每個案例都將根據具體事實評估，只要業主盡到合理注意義務，就不必過度擔憂。」衛生部高級政務部長柯寶琨博士強調。

此外，政府已啟動全國性宣傳教育運動，通過數字螢幕、主流媒體與社交媒體廣泛傳播電子煙及乙咪酯的危害信息，並聯合線上內容創作者深入校園，將 vaping 風險納入課程體系。MP蔡佩玲（PAP-蔡厝港）指出：「執法遏制蔓延，康復終結循環——這一框架的公信力，取決於執行的速度與一致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