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持刀傷人潛逃菲律賓 男子時隔25年被判坐牢三年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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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4-09-04
Source: 獅城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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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意圖。（圖：iStock）

正義雖遲但到，66歲本地男子1999年在夜店裡持刀刺傷一名男子，被控後潛逃到菲律賓藏匿，在當地被發現預期逗留而被關了十年，今年刑滿出獄後被遣送回國再落網，終於為當年的罪狀被判坐牢三年六個月。

根據法庭文件，66歲的被告Nah Kiam Seng面對兩項持危險武器重傷他人的罪狀，干案日期為1998年和1999年，控方以1999年的罪狀加以提控，另一項則交由法官下判時一併考慮。

為撞球遊戲起爭執 

案情顯示，1999年3月2日凌晨，當時41歲的被告和當時53歲的Leung Hon Ming一起在三巴旺山住宅區的惹蘭禮邦（Jalan Leban）的一家夜店消遣。

兩人在凌晨2點30分左右因撞球遊戲起爭執，進而發生衝突推搡，傷者用撞球棒打傷被告，而被告盛怒之下抓起一把椅子還手，被友人勸住拉出夜店。

不過，被告掙脫後沖回夜店，直接掏出一把水果刀刺向傷者，造成他的腹部流血。傷者的妻子見狀大聲呼喊求救，被告隨即逃出夜店，丟掉刀子，坐上德士逃離現場。

傷者過後被送進陳篤生醫院搶救，他的腹部和胸膛共被刺了六刀，其中一刀刺入膽囊，造成他的膽汁滲漏。

傷者在醫院留醫到3月13日，之後又在3月27日入院到4月6日，醫生在那之後又給了他病假，一直到4月20日，前後50天的生活無法自理。

被告落網被控後潛逃出國 

被告從夜店逃走後，警方最終在1999年6月19日將他逮捕，並在6月21日將他控上法庭。

被告當時選擇不認罪，要求開審抗辯，獲准保釋在外。不過，他之後沒出庭，法庭對他發出逮捕令。

時隔多年，他仍消失匿跡。法庭最終在2000年4月13日對他的案件發出無事省釋的裁決，意味著日後仍可再提控他。

調查發現，被告當年棄保潛逃到菲律賓，一直到2014年因逾期逗留在當地被拘留十年，今年7月才獲得釋放，並在今年7月13日遣送回國。他之後被控，然後一直被還押至今。
